※ 引述《ofpurity (love ?)》之铭言:
: 我业配魔cheap啦
: 我交手过的厂商差不多100家以上
: 这个问题很简单 简单说两边问题出在哪
: 木棉花那个窗口 还没跟长官讨论 就擅自决定要找钟明轩
: 通常合作前会先发信问"有没有意愿" "档期ok吗"
: 再强调"还在内部讨论中" "还在提案"
: 而不是直接跟网红讲要合作 因为这样花很多时间下去最后取消
: 网红绝对气炸 即使你没签合约什么的
: (据我所知 很多网红都没签约习惯 基于互信原则
: 通常也没人敢得罪网红 会被公审...)
必须要讲
没有签约习惯被耍
真的只能怪自己
虽然口头契约也可以当契约
但效力真的可以说变就变
除非你可以提出证明
都已经是网红了
为何不当作表率
改正台湾人不喜欢白纸黑字的习惯呢
对大家都有保障....
: 真的经过长官同意后才会说"确定合作" 别擅自作主嘛
: 钟明轩会暴怒可以理解 但大家都是出来混的 最好私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