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铭表示,报导所指昨日周姓同仁制作相关图卡,均为汇整正确而即时之新闻资讯,完
成后也立刻提供党团立委对外说明之用,并未提供给所谓网军、或以错误讯息带风向。”
所以我大民进党政府行政院发言人
1.证实图卡作者是行政院员工
2.证实图卡提供给外部使用
3.证实图卡未署名行政院
欸欸 不过现在连网红做工商发化妆品图文都要注明是工商了
主计总处的 预算法第62条之1执行原则
政府机关进行文宣规划及执行时必须严格区分广告与新闻之界线,不得以置入性行销方式进
行,且应明确揭示办理或赞助机关名称。
全国六都十六县市、行政院下辖各级机关部会行处局署的文宣 或性质稍稍有点像文宣
都必须加注“XXX机关”、“XXX机关广告”、“XXX机关赞助”了
阿你行政院是在?
怎么?不准百姓点灯 只准州官做匿名图卡?
请问行政院现在还可以怎么凹?
1.这是图卡,不是文宣
2.原始版有加注行政院,被骇客改图
3.看错,看成毒品防制会报要用的内部资料
4.不然你要投国民党吗
5.周男的薪水是苏贞昌个人支付,没用公务经费,不适用预算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