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些警察真的很爱吃案。上次拎北的车子停路边后照镜不知为何断掉了要去告毁损,警察就说这不一定毁损啦,搞不好不小心A到,乱告会被告诬告。那个朋友不想惹麻烦,鼻子摸摸自己贴了五百块再装一个后照镜。
警察劝退民众的理由多半就是“查不出来”、“诬告关更久”,民众如果坚持报案,有的会找一堆喇叭借口拒绝给民众报案三联单,然后一直拖一直拖。不过也不是没有认真的警察就是了。
能让警察在制度下上下其手,应该不是基层负责吧,应该是警政署长、内政部长应该负责下台才对。民众向警察报案,管道大概就是自行前往、网络报案、电话报案。电话又有分110和打去派出所。
民众的报案纪录有没有如实纪录,固然是基层的责任。但是谁来监督基层有没有诚实执行业务?就是高层制度设计的问题。怎么样让每个曾经去警局想报案的民众都可以被纪录下来?如何做到自动化降低人为上下其手的空间,监督的人有没有落实监督义务,这是决策者应该做的。
可惜台湾不管蓝绿执政,都在口水、政治斗争,真正该做的事不去做,任何政策都没有长远而细腻的规划,常常都是急就章的挖东墙补西墙。连民众曾经报案都不能第一时间知道,更不要说事后重点式巡逻了,肯定不是没做就是敷衍在做。
现在有人死了,正应证制度杀人一事,拎北希望警政署长和内政部长可以下台负责。至于撤换过台南警长的苏院长如果也想跟着下台,拎北乐观其成,请当政者负起应有的责任,当了首长不要只会口水,真的做些实事可以吗。
如果当初有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