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轮奸女同学还以裸照逼“再来一次” 竟称:不知这样犯法
苹果日报
2015年台中一名女高中生“小莲”和陈姓、吴姓男同学一起跷课、玩电脑游戏,竟遭2男
轮流性侵,一年后,陈男竟宣称握有小莲裸照,勒索500元或“再来一次”,小莲忍无可
忍怒提告,吴男才认错:“我不知道这样算犯法,非常抱歉。”台中高分院今依共同强制
性交罪判陈男7年10月徒刑,吴男则被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判决指出,小莲(当时18岁)和陈男(当时18岁)、吴男(当时17岁)3人是高中同班同学,201
5年11月24日中午一起跷课,3人分骑两辆机车到陈男位在大雅区住所玩电脑游戏。
期间,陈男、吴男不顾小莲抵抗,先轮流性侵小莲得逞,随后陈男再单独性侵小莲1次。
事后,吴男借口约小莲外出,又性侵她1次。
隔年陈男得知有人散布小莲裸照,竟发短信给小莲,宣称他知道谁有裸照,“不然这样,
500元,就跟妳说,最近缺钱,看妳自己了”、“那至少要有点好处吧,不要求那种事”
等。
小莲认为被恐吓,先前遭轮奸噩梦顿时涌上心头,因此告诉学校老师及教官,经学校教官
介入调查,将2男送办。
陈男到案后全盘否认,辩称2015年11月案发当天他没有向学校请假,所以“有不在场证明
”,也未曾与小莲发生过性关系。
至于恐吓取财一事,陈男辩称,相关短信留言“都是开玩笑的,想假装跟她玩一下,因为
快毕业了,快见不到面了,没想到被她误解了。”
不过吴男坦承犯行,供称他确实与陈男共同性侵小莲,但“我不知道这样算犯法,非常抱
歉。”最后与小莲达成和解。由于吴男未成年,已被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小莲在法庭上娓娓道出心情:“两次遭性侵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因为大家都是同学,自
己也要面子,而且说出来,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去跟任何人讲出口…
。”
台中地院认为,小莲事隔一年后才说出来,是一种消极逃避的自我保护,也是实务上多数
女性在遭性侵后会有的反应,因此依共同强制性交罪判陈男7年10月徒刑,至于恐吓取财
部分,法官认为仅短信传的字句,无法证明陈男有恐吓取财意图,判无罪。
陈男上诉后,台中高分院认为陈男自始至终无悔意,今驳回上诉,仍判他7年10月徒刑。(
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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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好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