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蛮正常的,只要思考一下,如果现在法律违反党意,
会转弯的是党意,还是法律。
所以拿行政命令牴触法律,来宣称行政命令违法,
就太不了解台湾的真。法律体系了。
如果行政命令和法律牴触,但是符合党意。
那违法的一定是法律。
2012,时空背景不同就不可一概而论了。
※ 引述《RoronoaZoro (罗罗亚索隆)》之铭言:
: 1.媒体来源:TVBS
: 2.记者署名:记者 柳采葳 / 摄影 李国正 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农委会“莱剂是禁药” 蓝委:等同“零检出”
: 4.完整新闻内文:
: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发现,在农委会法规里面,莱克多巴胺仍然是禁药,因此质疑,禁药等
: 同于零捡出,如此一来行政命令抵触法规,立委就痛批,怎么会拿无效的行政命令来约束
: 地方政府,而农委会主委只说,2012年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