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真惹
那种逻辑本来就莫名其妙
按那种“x存在仍无法阻止y发生,所以x该废除”的逻辑
整部刑法都该废掉了
因为永远有犯罪发生
事实上
废死就是一场社会实验
尤其没有终身监禁作为配套的废死
就是讲干话大赛
另一个更让人无言的
就是虽然实际上法律没有废死
还是有死刑
但连杀人凶手被捕后
都敢明呛“犯案前有上网查过,现在台湾杀1、2个人也不会判死刑,我就被关在牢里一辈子
就好”
为什么他敢这样讲?
而最近最让人无力的判决
大概就是把妈妈头砍掉无罪这事了
这真的已经突破常人的理解了
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我们的法律真的不用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