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很好奇
能不能改强制罚款+判刑
假设判5万+6个月
钱必须先缴 缴完才能开始算6个月
不缴就不能算 继续额外关
然后跟他说 3个月内我们会法拍你的船
期间你可以赎回去 但过3个月没动作就是整艘拆掉当废铁卖
一艘船这么贵 又是这种工业用的
依照中国人民的狼性不可能会放弃它
加上文中有说会被偷开走
那就表示中国那边一定是赌我们不敢有动作(也就是看破手脚)
所以我们改用时间限制的手段迫使他们做出回应
如果中国人没差 不回应就是拆成不可恢复
然后钱就不用上缴了 直接当成海巡的额外预算
让他们更有动力去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