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我法盲
但刚看到新闻之后喂狗发现
警察只有刑案之外的案件可以不受理办案
而今天新闻如下
警察表示女大生没报案
但现在女大生是说有前往派出所
可是因为认不出来是谁 资料不足
所以没有完成报案 也没有拿到三联单?
然后又查了一下
嫌犯如果绑人不是为了钱
所以不算掳人勒赎
说是绑架也没有绑架未遂
顶多算强制罪?
可是强制罪属于刑法非告诉乃论
警察如果知道有这状况却没有让女大生完成报案
甚至现在造成后续有伤亡出现
问题一
警察就这状况来说是否有违法?
还是警察不完成报案就没有吃案问题 就只是消极而已?
问题二
为什么没有绑架未遂的法规?
今天看到新闻疑惑一直出现
有没有法律专业的可以解释一下
PS:感觉警察吃案时有所闻
如果有报案记得一定要先线上报案
然后要索取报案三联单
PS2:死者父母好像政商关系很好?
这次台湾丢脸丢到国外去了
大家都知道台湾杀人不会判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