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etani (喵喵)
2020-10-30 13:21:00※ 引述《vi000246 (Vi)》之铭言:
: 看到新闻说 杀人弃尸凶手之前有犯案过
: 但是因为被害者无法指认
: 这案子就不了了之
: 像这种刑事的伤害罪 强制罪
: 应该都要积极侦办吧 怎么会当成恶作剧
: 想到我之前去报案诈欺
: 还被老鸟警察问确定要报案吗 对方能告诬告之类的
: 或是说辖区不归他管 要我换一个派出所的
: 是我坚持才有菜鸟帮我写笔录
: 台湾警察是不是很会吃案啊 有没有八卦
让台湾警察每月处理案件
抓机车违规的比例不得高于其他案件
抓汽车违规的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案件
我相信警察会得到更多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