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逆转! 阳信超贷案缠讼13年 董事长陈

楼主: JAL96 (JAL96)   2020-10-29 11:53:24
新闻来源:自由
记者署名:杨国文
新闻标题:大逆转! 阳信超贷案缠讼13年 董事长陈胜宏无罪定谳
新闻内容: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缠讼13年的阳信银行超贷案,董事长、前立委薛凌丈夫陈胜宏原
本一审获判无罪,但高等法院认定他涉案事证明确,且收受妻弟薛宗贤佣金,改判陈胜宏3
年2月徒刑、并科350万元罚金,高院更一审、更二审分别判陈胜宏2年8月、2年6月,高院更
三审今大逆转,改判陈胜宏无罪,因符合速审法第8条规定,陈获无罪定谳。
此案另一被告前立委薛凌,在一、二审均判无罪,因属速审法规定已限缩检方上诉三审要件
,检未上诉而早已无罪确定。
更三审今亦宣判,同案被告、薛凌胞弟薛宗贤违反银行法背信未遂罪判刑3年2月、并科罚金
400万元,得易服劳役6月折扺,前阳信经理陈益源依银行法背信未遂罪判1年8月徒刑、并科
罚金200万元,得易服劳役6月折扺,薛宗贤、陈益源均得上诉。
此案源于中华日报在91年5月以6.3亿元欲标售北市松江路的大楼,当时阳信银行三重区消费
金融中心经理陈益源、襄理何明龙知悉此事,认为有利可图,找上薛宗贤出资合作。
陈益源、何明龙和薛宗贤为向阳信银行超贷,以薛宗贤的2名前后任女友当人头,共同伪造
高于实际价格甚多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在陈胜宏包庇下,召开常务董事会时同意该申贷案
,阳信因此拨款4亿7800多万元给薛宗贤,此案最后以4亿1000万元得标,再分层出售获利。
士林地检署2007年起诉陈胜宏夫妇等人,一审认定立委薛凌、陈胜宏犯罪证据不足,判2人
无罪;高院审理仍认定,薛凌无犯罪事证,且纵使其弟薛宗贤标买该房地的资金中,有3亿
元是向薛凌借贷,也无法证明薛凌知悉款项用途或是共犯,因此仍判无罪。
但高院认为,薛宗贤是陈胜宏的妻弟,关系密切,和银行负责人是有利害关系之人,但在核
贷中陈胜宏和承办人员由下而上均隐匿,视而不见,并未呈报,另从扣案会计传票中,更显
示陈胜宏事后有收受薛宗贤的钜额佣金,因此依银行法的背信未遂罪改判陈3年2月徒刑。
陈胜宏对被判刑一事,曾辩称银行贷款有一定的程序,不是董事长一人能决定,这项贷款案
都是照着程序走,并未对任何行员有任何的指示或干预,否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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