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很支持‘立中柱’这件事,立中柱除了要下车多一个步骤,和侧柱比我还真想不到
任何缺点
但回到法规上,其实这位女骑士可以不用赔两个月押金。约是这样写,但基本上这约本身
就有问题了...
基本上这个可以去打官司了,看文章应该是套房类型。如果是这种,房东通常就会算了,
因为跟你打官司那些时间拿去找下一位房客比较实在,现行套房租约有依我自己看起来可
能过半都不合格吧。
至于为什么过半不合格,我认为也不都是房东的错,回归到法规上房东也是要面临许多问
题。
现行法规就是保障租客,房东/代管根本就是在劣势的那一方(不过这是在懂法的情况下
啦......法律是保障懂的人)
例如:
租客不论任何原因要提早终止合约,只要房客“提早一个月”“告知” 房东不可以扣任
何押金。
房客不管欠租状况如何,必须扣除押金后再欠两个月才能依法请住户搬离。(中间还必须
继续供应水电,至于欠款追讨又是另一件事囉)
还有许多片面对房客有利的法规,只是大部分人不懂相关法规,也导致常常会有房客被恶
房东坑的第一印象(其实我想过到底恶房客的比例高还是恶房东...)。建议各位租屋乡
民如果遇到相关事情还是上网查一下相关法条比较不会吃亏。
以上为个人兼差套房代管的一些经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