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要是规范在《少年法》第61条
规定家庭法院审判的少年(未满20)
新闻媒体不可以揭露足以辨识本人的姓名年龄住所容貌等个资或照片
但就算违反了也没罚则
所以主要靠媒体自律
实际上日本媒体在重大事件中
以实名报导的情况不罕见
在2006年
曾经发生“山口女子高専生杀害事件(やまぐちじょしこうせんせいさつがいじけん”
https://tinyurl.com/yxbheyr2
因为有媒体认为少年可能再犯
所以公布姓名
结果出刊的当天下午少年自杀死亡
个人是觉得
台湾的法律比日本更严
对儿少当事人的保护是比较周到
ps.日本的家庭法院负责审理少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