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林作家
被诱奸的惨案
引来广大乡民的愤慨
乡民纷纷为林作家发生
可惜司法制度的不健全只因为没有证据
就草草了案
无法为被害人讨一个公道
那些工读生
猖狂的嘲笑那些为正义发生的乡民为“失智列车”
现在那个滥用职权包庇口交恶徒的警察
不断的想利用法律来掩盖
迫使乡民噤声
最后他们也可能因为证据不足
公理正义再次无法得以伸张
乡民是否再次沦为“失智列车”???
为什么台湾的司法永远无法保障好人呢?
众人所知的恶人
只因为没有证据就不惩罚那些恶人
还要让我们这些正义乡民被嘲讽失智列车
这种司法体制
要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