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彭健礼
3.完整新闻标题:
已2次酒驾缓起诉 男子又“喝了再上”被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郭姓男子已有2次酒后驾车获缓起诉,但他于9月间又“喝了再上”,被国道公路警察局国
道2队员警在国道1号苗栗交流道匝道拦查,警方测得他酒测值为为每公升0.31毫克,依法
送办。苗栗地方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4个月。
郭男于9月14日中午12点30分许,在苗栗县公馆乡田间饮用啤酒1罐及食用掺有酒精的烧酒
鸡后,于当天下午5点半许,驾驶自小客车上路。
郭男在国道1号苗栗交流道南下入口匝道处,遇国道2队警方拦检;员警发现郭男散发酒气
,对他施行吐气酒精浓度测试,测得酒测值为为每公升0.31毫克,将他送办。苗栗地方检
察署侦查后,依法向苗栗地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调查,发现郭男已有2次酒后驾车的缓起诉处分纪录,也明知酒精成分对人之意识、
判断及行为控制能力均具有不良影响,对一般往来之公众及驾驶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险性
。
法官认为,但郭男竟于饮用酒类后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1毫克,即已达不能安全驾驶
动力交通工具之程度,仍驾车行驶于公众往来之高速公路上,虽未发生交通事故,已有危
害行车安全之虞,惟虑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兼衡其职业务农、经济状况勉持等一
切情状,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0809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