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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儿性侵案删网友留言 林明溱:监院要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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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一名警察就读高中的儿子涉性侵案,南投县府依法函请各网络公
司移除违法留言,引发网友不满。图为草屯分局外观。(图取自南投县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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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萧博阳南投县24日电)南投草屯警察儿涉性侵案,南投县府依法函请各网络公
司移除违法留言,引发网友不满,南投县长林明溱今天表示,监察院发函要求调查各平台相
关足以识别当事人身分的文章处理。
南投县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一名警察就读高中的儿子,遭同校女学生提告性侵,案件日前引
发轩然大波,加害人及父亲、被害女学生、当事学校等资料当时透过网络大量传播,历经月
余,网友挞伐力道减少,不料县府发函相关网站要求删文,再引发网友极度不满。
此事连带使南投县长林明溱的脸书粉丝专页也被网友大举“进攻”,沉默几天后,林明溱今
天透过脸书表示,有关南投县内发生的性平案,网络相关文章有部分出入,案件进入司法程
序,由法官调查审理,因受到侦查不公开、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保护,除司法单位
,包含县府都无法介入调查及审判过程。
林明溱说,警方今年4月19日受理报案后,立即按照警政妇幼案件管理系统规定完成通报,
报请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指挥,全案已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处理;另外,监察
院也发函要求调查关于各平台相关足以识别身分等文章处理。
林明溱表示,对于学校及警察分局,都由公正专家组成专案行政调查小组,及警政单位调查
处理,在此要再度呼吁,请给司法单位空间跟时间。
林明溱说,社会大众对县政公共事务评论的言论自由,县府全力捍卫,但台湾是法治国家,
案件当事人都是未成年,对于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第69条、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14条、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3条,站在主管机关立场责
无旁贷,请网友在法律规范下理性讨论。(编辑:陈俊硕)1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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