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臭嘴仔拿个法条在那边嘴秋,很积极洗地,推文推不够还要发一篇,我也跟上哦。
这个案件已经整理的蛮清楚的,现在之所以会被讨论是因为加害者家属有执法者身分,你
一直讲的好像警察没什么影响力一样,我听你在放屁。
你要评估一个案件要先从所有不对等开始思考,加害者家属是地方派出所的所长,你认为
这个地缘关系不会影响学校的运作?
你如果真的这么想,真的也够白痴
再来你说早就移送了,谁跟你谈程序问题?
2018年9月到2019年9月这段时间这个女生都没有任何异常?
同学之间都没有舆论? 所有老师什么都不知道?
一定要等到这女生受不了。被打了,然后还要家属提告才进到你所谓的正常程序? 阿不
就很棒了,大家可以回家了?
不要拿个法条出来好像很理性讨论一样,道德良知还有常识判断才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