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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禁电子烟但开放加热菸?陈时中“略显困惑”:我会研究清楚再报告
针对卫福部国民健康署5月29日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明定全面禁止“类菸品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14日质询卫福部长陈时中,批评“类菸品”定义模糊,外界不清楚
是否包括电子烟与加热菸。陈时中回复,政府方向是要禁止电子烟,加热菸则放入严制严
管。不过,陈时中面对江永昌后续追问略显困惑,改口回应,“我把它弄清楚再跟你做报
告”。
根据上述修正草案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使用、展示或广
告下列物品:一、近似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状之物品。二、类菸品。三、未依第五条第一项
所定程序,通过健康风险评估之指定菸品”。
第2条则定义,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以取代菸草的天然植物为原料
,制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闻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纸菸、菸丝、雪茄及其他相类产
品;而“类菸品”为,以改变前款(指菸品)所定原料物理性态的方式,或非以前款所定
原料制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的相关产品。
对此,江永昌批评“这是在写什么,外界搞不清楚”,并询问陈时中,加热菸与电子烟都
是类菸品吗?还是都不是?陈时中则说:“都是”。
江永昌接着表示,怎么不写更清楚一点?加热菸跟使用菸油的电子烟基本上型态不一样,
外界搞不清楚是两者都禁止,还是只禁止电子烟,且“到底是要管尼古丁,还是要管菸草
原料、焦油或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到底要管什么?”因此卫福部应正面表列清楚规范,其
他没有被表列的通通不行,这样比较快,法律要明确。
陈时中指出,政府方向是要禁止电子烟 加热菸则放入严制严管。江永昌听到后再问,“
有菸草、菸柱,纯加热不燃烧,但会有尼古丁的加热菸你要开放?”陈时中则回应,基本
上朝这管理方向,并没有严格地去限制,“电子烟我们就禁了啦”。
此时幕僚在旁向陈时中报告,陈时中略显困惑,转头与其简短讨论后,对江永昌表示,会
再研究清楚再向委员报告。对此,江永昌不满批评,“你已经5月29日公告,超过60天两
个月,民众对你提出意见说明的时间”。不过陈时中也说:“你讲的现在这个印象,跟我
自己对这个法案的内容,那种所谓的印象是不太一样的,所以我把它弄清楚再跟你做报告
”。
江永昌再批,这还满糟糕的,恐怕要检讨卫福部。最后,由于江永昌质询时间结束,卫环
会召委蒋万安表示,“部长再去了解,了解清楚后再跟江委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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