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
因为台湾没有自我防卫的权力
他打你,你打回去,就变成互殴了
他要杀你,你杀了他,变成你防卫过当杀人罪成立
所以不想做牢只能乖乖被打被杀
台湾人
可拨啊
: 我比较好奇的是
: 女方跟男友(?)又还没结婚
: 就算放火跟女方有怎样也没有法律问题呀
: 男友作势要打人、拦人不让你走,或是叫放火脱衣服拍影片什么的
: 放火干嘛要理他?! 直接走人不就好了?
: 对方敢拦人,就报警,告他强制罪
: 对方敢打人,之后就告他伤害罪
: 有需要这么害怕任人宰割吗? 单纯怕被打?
: 又不是之后会找不到人,对方是女方认识的
: 一定找的到,敢打之后告死他不就好了
: 真心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