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我被抓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侦查终结,父亲要到南
投谋事,我也要到南投地院接受判决,我们便同行。
到南投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提前到法院行准备程
序,下午开庭。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警局里一个熟识的员警陪我同去。他再
三嘱咐员警,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员警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
17岁,南投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
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马路,进了法院,我在被确认身分,他忙着在场外删文。但强奸文太多了
,得向板务行些威胁才可删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法条。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没
什么经验,自己给女同学插嘴都比较厉害。但他终于删光了文章,就送我进法庭。他给我拣
定了少年保护法庭的被告席,我将他给我的蓝色囚服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
醒些,不要被肛;又嘱托员警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有爸靠真爽,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
真的是对了;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
太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