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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办曲棍球案检察官不受惩戒监院提再审 2参审员加入审判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陈隆翔在任职彰化地检署期间,侦办曲棍球协会相关人员侵占公款案件
,监察院认为他办案过程有诸多瑕疵而弹劾。职务法庭今年6月30日判陈隆翔不受惩戒,
监察院提再审,职务法庭已分案,受命法官为王俊雄,审判长和陪席法官分别是吴景源和
林孟皇。因惩戒法院新制上路,本案将加入苏淑贞、林明锵两名参审员。
前立委段宜康6年前在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造势场,指控国民党对手林沧敏诈领中华民
国曲棍球协会补助款,还说“若不实就吞曲棍球”,时任彰化地检署的陈隆翔调查后认林
未涉案,全案不起诉。
监委高涌诚、蔡崇义去年以陈侦办曲棍球案件时,疏漏伪造印章、印文、侵占及署押,也
未论断侵占及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实,致将应没收、应发还原所有权人彰化县政府依规定
销毁之物,却以“发还被告”处分命令结案等11项缺失而弹劾,移送职务法庭审理。
但职务法庭认为,陈隆翔在缓起诉处分书未论述协会秘书长李淑惠伪造署押的罪名,不影
响缓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难认有重大违误,并无违反办案程序。另监察院以陈隆翔漏
为论断李淑惠未缴销彰化县立体育场活动组的圆戳章,并用来制发收据,应成立侵占、盗
用公印文,认为陈隆翔办案有严重疏漏;职务法庭认为,圆戳章是否属于公印、李淑惠是
否构成侵占罪嫌,此部分属法律见解的范畴,不得作为惩戒事由。
职务法庭查无足以证明陈隆翔有认事用法上明显重大违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或违反检
察官伦理规范,且情节重大的情形,判决陈隆翔不受惩戒。
监察院事后表示,职务法庭判决违背法令,逾越司法权的分际,严重侵害监察院宪法职权
,因此提再审。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已分案,参审员林明锵是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苏淑
贞是临床心理师。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58488
6.备注:
课纲审查不合意,就重审到合意
选举不合意,就选到合意
当然这判决不合意,也要再审到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