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zu (酷苏打☆クズだ)》之铭言
: 如题
: 本肥宅记得以前检举是有奖金的
: 还有人专职在我家附近的马路蹲点
: 后来是不是取消了
: 我觉得这个制度很好啊
: 不然我在台北市 信义区人行道还被机车撞过
: 有这个制度的话三宝应该会变少吧
: 大家支持恢复吗
: 有没有八卦
给钱就流于形式世俗,
把他们当成为钱而做的妓女惹,
错,他们是为了正义才拍照,
绝对不会因为一点点钱出卖自己,
这种事应该跟像捐血一样,
给予奖状跟表扬就好,
拍10张成立,就寄一张感谢状,
20,30,40,50,60,...100张的时候就搞个公开表扬,
让他上台跟交通部长合照,传到官方网站给大家看,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