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推文有些搞错方向了 为什么作一份报告是9万9
我敢保证人人只要肯花9万9 都可以拿到一份“自己想要看”的报告
自己找的厂商 敢作出不合我意的报告吗? XD
很多公务人员欺上瞒下 尤其官作越大的越不尊重专业 那下面的承办怎么办?
只好花9万9作一份报告囉 这样才有依据
之后才可以照自己想要的方向操作阿
这种下三滥的公务员手段 有作过公家案的应该都知道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67
第 5 条
公告金额十分之一以下采购之招标,得不经公告程序,迳洽厂商采购,免
提供报价或企划书。
公告金额为100万 这样大家知道为什么一份报告是9万9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