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大后没见过妈 刚成年就被告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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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11:39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伍姓女子与洪男结婚后生下1子1女,她在小孩2岁及3个月大时
离家,然后跟沈姓男子结婚又生下6个小孩;伍女称自己罹患忧郁症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
,无力工作赚钱,竟提告向2个刚成年的小孩要生活费,但法官认为她未尽母亲之责,驳
回她的声请。
判决指出,伍姓女子与洪男于1997年结婚,两人婚后生下1子1女,伍女在女儿出生才3个
月大时,与洪男发生争吵后离家,洪男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人,后来透过伍女的母亲转达,
“若再不回家就离婚”,伍女还是不见面,于是两人就此分离。
伍、洪于2002年办理离婚时,伍女不但没有回家看过孩子,也不曾寄钱给孩子,洪男因忙
于工作,于是把两个孩子托给住在彰化的父母帮忙照料,而伍女也在离婚5年后,跟沈姓
男子结婚又生下6个小孩。
从小到大没见过母亲的洪家兄妹,在祖父母的照料下长大成人,但却突然接到法院通知,
说他们被母亲提告求偿生活费,兄妹俩去开庭时,才知道母亲生下6个小孩后,因长期忧
郁症,无法外出工作,缺钱花用竟要求他们要各付1万多元给母亲当生活费。
兄妹俩认为,自己从小到大没感受过母爱,母亲也对他们不曾闻问,向法官请求免除对母
亲的扶养义务;高雄少家法院审理时,法官传唤洪男出庭作证,洪男也对前妻行径大感不
齿,法官采信他的说法,更认为伍女对洪家兄妹形同恶意弃养,情节确属重大,如果再要
求兄妹负担与其长期感情疏离之母扶养义务,显失公平,因此驳回伍女声请,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