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0-10-23 09:47:41※ 引述《lunli924 (馄饨)》之铭言:
: http://i.imgur.com/tFt5wlX.jpg
: 各位肥宅乡民自行决定
: 你是要被罚10万 还是要被关两年
: 希望各位好自为之 记得
: 祸从口出 不该说的 不要乱说........
其实就是没念书引错法条
大家不要那么鸡冻
正确法条在这里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第69条
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
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一、遭受第四十九条或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各款行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
三、为否认子女之诉、收养事件、亲权行使、负担事件或监护权之选定、
酌定、改定事件之当事人或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