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丁小芹网络卖假包 判刑2年半定谳须入狱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艺人丁小芹在网络贩售假名牌包,一审新北地院依网络诈欺、
违反商标法等罪判她3年6月徒刑,二审时她与大多被害者及商标权人和解,以争取缓刑,
但二审智财法院虽认为“情轻法重”,13次犯行减刑合并改判2年6月,但仍不符缓刑要件
,不予缓刑;最高法院驳回丁上诉定谳,丁小芹确定要关2年半,近日发监,她将在女子
监狱过年。
判决指出,丁小芹于2015年8月起,在旋转、虾皮拍卖网站,贩售冒牌的CHANEL、FENDI等
名牌包、衣服、背包、导入仪,12位被害人汇款后却根本没收到货,或是误信是全新货,
结果却收到二手货,丁小芹从中诈欺获利共17万余元,其中有1人被骗2次,共13次犯行。
一审新北地院审理时,丁小芹辩称把网拍帐号借给朋友处理交易,她不知情,法官不采信
,依“利用网络对公众散布诈欺”等13罪判刑3年6月。
丁小芹上诉二审智财法院,放弃一审采用的“借用帐户”说法,改为认罪并表达“很懊悔
、知道错了”,努力与大多数被害人和解以争取缓刑,还开记者会公开道歉,展现认罪诚
意。
智财法院合议庭审酌她并非集团犯罪,且深知悔悟,加上她须独力负担家计,目前在家具
行兼职,时薪200元,收入不稳定,依“情堪悯恕、情轻法重”酌予减轻其刑,去年10月
改判2年6月。
但由于刑度超过2年,且丁小芹5年内有犯罪前科,皆不符合缓刑要件,因此不予宣告缓刑
。
丁小芹上诉三审,检方未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欠缺理由,不符法律程式,驳回上诉,
全案定谳,丁小芹必须入狱。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25492
6.备注:
丁小芹判刑2年半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