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陈政录
3.完整新闻标题:陆拍板《国旗法》明年元旦上路 追究侮辱五星旗“刑事责任”
4.完整新闻内文:
2020年10月17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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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于北京召开。图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图/记者曾俊豪摄)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经过第二次审议,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17日表决通过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的决定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对有损五星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行为作出进一步
禁止性规定,包括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对情节较轻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据《中新社》报导,大陆修改后的《国旗法》明确,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
(五星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根据新法,在公共场合故意
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
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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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修法完善对有损国旗、国徽行为的法治规定。(图/路透)
另一方面,大陆新法还增加国旗、国徽适用场合。例如,增加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
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
国徽。
中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13日到17日在北京召开,除通过《国旗法修正草案
》、《国徽法修正草案》,也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
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共九章132条。该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国旗法》、《国徽法》修法方面,是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后,于大陆今年8月8日开幕的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被首次提请审议,当时在新增条文中提到,不得倒挂或以有损
国旗尊严方式升挂,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等。
而后,大陆全国人大于本次第22次会议再次审议相关法案,据央视报导,二次审议稿内容
央要求,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
构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国徽;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此外,大陆全国展览馆、体育馆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
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另一方面,增加规定特别提到“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
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等等。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徽法均已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因此待修正草案通过后
,香港特别行政区也要配合实施,因此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结果、法案上路日期均引发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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