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讲
卖淫本来就应该合法化
对不对!!!
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
只是加上一个“金钱交易”
有些道貌岸然的职业 竟然也会买春
譬如少数警察 竟然也会叫鸡
大概只有法官跟律师不会叫鸡
因为法官跟律师操守很高 不会知法犯法
如果法官被发现会叫鸡 应该会成为法界笑话
当然合法化之后 这有一个道德问题
就是你能接受你的亲戚或女儿在卖淫吗
这答案是很复杂的
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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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莉娜”就是有一部片剧情 竟然是拍全家人亲眼目睹她跟男优打炮的剧情
全家人最后吓到纷纷离开现场(全家人 也都是演员,如果是真的家人还得了)
这种剧情实在是很无言 就算是演的 也不应该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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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之铭言:
: 为什么低价卖淫犯法??
: 一次5000、8000就违法
: 包养一个月10、20万就没事
: 养几个女大生,也不会被抓
: 差异在哪里?
: 很多小模吃饭完,就被带走过夜
: 也是一样阿
: 名媛的意思不就是有钱人的炮友吗?
: 前几年流行名媛,现在不流行了
: 名媛拿月薪30、40万还可以上谈话节目
: 还可以大方公开
: 警察只抓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