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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10:10:17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性交少女挨告 男不甩缓刑条件恐将入狱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黄男与13岁少女合意性交被诉,但士林地院考量他承认犯行,
并与少女父母达成和解,故虽对他判刑但给予缓刑3年机会,条件是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并须在缓刑期间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岂料他未在承诺时间内履行完成,尚余时数比
例高达约87%,遭士院痛批“未因缓刑宽典而知所警惕”,撤销缓刑;他恐将入狱服刑。
2016年6月间,黄男透过网络交友软件“BEE TALK”,结识当时年仅13岁的少女,他同月
便将少女带往旅馆,在少女同意下合意性交1次。少女母亲得知后,状告黄男妨害性自主
。
黄男到案后认罪。法官审酌他承认犯罪,且与少女父母以3万元达成和解,考量他一时思
虑未周性交且无前科,2017年7月虽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1年8月,但
给予缓刑3年机会,条件是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确定。
然而,黄男因未遵其履行120小时义务劳务,去年首度遭检方声请撤销缓刑宣告;他到庭
表示,因为找工作忙碌,没想这么多,才未按时提供义务劳务,希望再获一次履行机会,
将剩余104小时于1年内履行完毕。
法官依据黄男的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投保资料,认为他所言不假,确实忙于求职,导致难
以履行义务劳务,况且,他已履行16小时,与全然拒绝履行者不同,驳回检方声请。
不过,黄男显然辜负法官好意,他依旧未履行剩余104小时义务劳务,再遭检方再度声请
撤销缓刑。
士院这次认为,黄男未如承诺于1年内履行完剩余104小时义务劳务,剩余时数比例高达约
87%,且他没有不能履行义务劳务的正当事由,可见他未因缓刑宽典而知所警惕,对法定
义务抱持轻忽懈怠态度,故撤销缓刑宣告。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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