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anLarson (Rent)》之铭言:
: 在八卦版标准
: 25万/月
: 12个月也才300万
: 刚好而已
: 只是过了穷人低标而已
: 想在台北混
: 没有个年薪3000万
: 滚回高雄吧
在台北月薪25万,
拉哩拉杂扣光,实领22万。
房贷七万、
给父母五万、
车贷两万、
车位四千五、
定期定额0050三万五、
信用卡分期付款所得税两万、
剩下两万,养老婆、养小孩、养自己...
看倌你说说看,内裤能穿三枪牌、衬衫能穿G2000,
周末带家人吃吃hot 7,逛逛华山文艺中心,就了不起了...
什么教父牛排和A cut,只有过大寿时才消费得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