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废炉碴污染 厂商判刑并没入千万元不法所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10-17 10:51:14
判决书有点太长,不过还是大略附上相关资料,以资参考:
(原文:https://bit.ly/3k1HZ29)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 105 年诉字第 344 号刑事判决(一、全兴部分)
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证据能力:
(一)被告以外之人于警讯笔录中所述,为典型传闻证据,除经被告同意引用外,原则上
警讯笔录无证据能力。因被告江朝金之选任辩护人陈振吉律师,于105年10月1日准备书状
中,争执王炯鑫、史甯顺、林群评、官敏围等人警讯笔录证据能力。江朝金之选任辩护人
林春荣律师表示:共同被告侦查中未经具结的陈述,均不具有证据能力。本院对上开警讯
笔录、向检察官陈述又未具结之部分,认为对被告江朝金无证据能力,故均舍弃不用。
(二)被告王仁和之选任辩护人洪松林律师,及被告王炯鑫之选任辩护人卢永盛律师,均
表示只否认胜晖营造公司告诉状内容,但是已经与胜晖营造公司达成和解,其余证据能力
没有意见。本院同意舍弃胜晖公司刑事告诉状内容不用。
(三)被告许进平、许嘉显于准备程序虽表示:否认全部证据能力。但是被告被告许进平
、许嘉显并没有提出否认的理由。检察官引用认定被告许进平、许嘉显犯罪之证据,除了
证人警讯笔录所述为典型传闻证据,可以舍弃不用之外,其余检察官引用的证据均合法取
得,本院认为依然有证据能力。被告许嘉显、许进平之选任辩护人陈世煌律师后来改称:
仅对于证人张银浓侦查中具结内容有意见,其余证据能力均无意见。本院已经重新传唤证
人张银浓到庭作证,故张银浓先前侦查中陈述,本院即舍弃不用。检察官其余提出之证据
,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四)按被告以外之人于侦查中向检察官所为陈述,除显有不可信之情况者外,得为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159 条之1 第2 项定有明文。侦查中对被告以外之人所为之侦查笔录,性
质上系属传闻证据,惟现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代表国家侦查犯罪、实施公诉,依法
其有讯问被告之权,证人且须具结,而实务运作时,检察官侦查中向被告以外之人所取得
之陈述,原则上均能遵守法律规定,不致违法取供,其可信度极高。职是,本件下列引用
证人于侦查中检察官以证人身分予以讯问,并经依法具结在卷,且无证据显示检察官在侦
查时有不法取供之情形,亦查无证据显示有显不可信之情况。是揆诸前揭说明,上开证人
于侦查中之证述,均具有证据能力。
(五)按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外之言词或书面陈述,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得作为证据;
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外之陈述,虽不符刑事诉讼法第159 条之1至同条之4之规定,而经当
事人于审判程序同意作为证据,法院审酌该言词陈述或书面陈述作成时之情况,认为适当
者,亦得为证据。当事人、代理人或辩护人于法院调查证据时,知有刑事诉讼法第159 条
第1项不得为证据之情形,而未于言词辩论终结前声明异议者,视为有前项之同意,刑事
诉讼法第159 条第1 项、第159 条之5分别定有明文。查本判决所引用之其余各项据以认
定事实之传闻证据,被告、辩护人及公诉人于本院言词辩论终结前,均不争执而未曾声明
异议,本院审酌该等言词及书面陈述作成时之情况,并无出于非任意性或不正取供,或违
法或不当情事,且客观上亦无不可信之情况,堪认为适当,揆诸前开说明,依法均有证据
能力。
(六)又传闻法则乃对于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外之言词或书面陈述而为之规范。本案判决
以下引用之非供述证据,固无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第1项规定传闻法则之适用,然经本院于
审理时依法践行调查证据程序,与本案待证事实具有自然之关联性,且无证据证明系公务
员违法取得之物,依法自得作为证据。
二、没收程序参与人:
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规定“犯罪行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因下列情形之
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一、明知他人违法行为而取得。二、因他人违法行为而无偿或
以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三、犯罪行为人为他人实行违法行为,他人因而取得。”。刑事
诉讼法第455条之12规定“(第1项)财产可能被没收之第三人得于本案最后事实审言词辩
论终结前,向该管法院声请参与没收程序。(第3项)第三人未为第1项声请,法院认有必
要时,应依职权裁定命该第三人参与没收程序。”,刑事诉讼法第455条之21第1项规定,
参与人得委任代理人到场。
(一)查本件被告江朝金因涉诈欺、加重诈欺等犯行,业主彰化农田水利会陷于错误,将
工程款汇款或以支票交给“和隆营造有限公司”。虽然被告江朝金是“和隆营造有限公司
”实际负责人,但诈欺所得名目上是给付给“和隆营造有限公司”。第三人“和隆营造有
限公司”属于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第2、3款规定之不当取得犯罪所得之人,且有参与没收
程序之必要,本院已经依职权裁定命和隆营造有限公司(代表人陈芊秀)参与没收程序。
陈芊秀已经纬由代理人林春荣律师到庭。
(二)查本件被告王仁和、王炯鑫、史甯顺、林群评因涉加重诈欺等犯行,各营造厂是将
混凝土价款以汇款或以支票交给“全兴环保有限公司”,经由“全兴环保有限公司”的银
行帐户取得混凝土价款。虽然被告“全兴环保有限公司”就附表一编号三、四、五等三件
工程,因违反废弃物清理法之法人罚金刑部分被起诉,但是就刑法加重诈欺部分,法人并
未被起诉。“全兴环保有限公司”属于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第2、3款规定之不当取得犯罪
所得之人,且有参与没收程序之必要,本院已经依职权裁定命全兴环保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仁和)参与没收程序,代表人王仁和已于审理期日到庭。
(三)查本件被告许嘉显、许进平因涉诈欺等犯行,业主彰化县芳苑乡公所陷于错误,将
工程款汇款或以支票交给“上帆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被告许嘉显、许进平最后有分
到工程利润,但诈欺所得名目上是给付给“上帆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上帆营造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第2、3款规定之不当取得犯罪所得之人,且有参
与没收程序之必要,本院已经依职权裁定命上帆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许珮琪)参与
没收程序。刑事诉讼法第455条之24第2项前段规定“参与人经合法传唤或通知而不到庭者
,得不待其陈述迳行判决”。代表人许珮琪经本院合法通知不到庭,本院迳为判决。
贰、关于炉碴的性质与法令:
一、炉碴的来源与规范
(一)炉碴是炼钢业的事业废弃物,但是因为制程不同或炼钢方法不同,有细分为几种炼
钢后的废弃物,而100年11月18日全兴公司已发函彰化县环保局,申请“再利用者登记检
核表”,取得再利用资格,使用的种类包括:
┌──────────────────┐
│ R-1201 废铸砂 │
│ R-1204 感应电炉炉碴(石) │
│ R-1205 化铁炉炉碴(石) │
│ R-1207 旋转窑炉碴(石) │
│ R-1209 电弧炉炼钢炉氧化碴(石) │
│ R-1210 电弧炉炼钢炉还原碴(石) │
└──────────────────┘
(二)本案全兴公司出货炉碴混凝土之时间是104 年1月7日至105年3月15日,时间最接近
的是103 年4月2日全兴公司填具之“再利用登记检核表”,已经叙明各项废弃物之用途:
┌───────────────┬───────────┐
│再利用废弃物 │再利用用途(仅列本案相│
│ │关者) │
├───────────────┼───────────┤
│R-1201 废铸砂 │水泥制品原料 │
├───────────────┼───────────┤
│R-1204 感应电炉炉碴(石) │水泥制品原料 │
├───────────────┼───────────┤
│R-1205 化铁炉炉碴(石) │水泥制品原料 │
├───────────────┼───────────┤
│R-1207 旋转窑炉碴(石) │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R-1209 电弧炉炼钢炉氧化碴(石) │水泥制品原料、非结构性│
│ │混凝土粒料原料 │
├───────────────┼───────────┤
│R-1210 电弧炉炼钢炉还原碴(石) │水泥制品原料、非结构性│
│ │混凝土粒料原料 │
├───────────────┼───────────┤
│再利用机构主要产品: │ │
├───────────────┼───────────┤
│①230113预拌混凝土 │ │
├───────────────┼───────────┤
│②1.231699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 │
└───────────────┴───────────┘
(三)另一份时间接近的是104年12月1日全兴公司填具之“再利用登记检核表”,也已经
叙明各项废弃物之再利用用途:
┌───────────────┬───────────┐
│再利用废弃物 │再利用用途(仅列本案相│
│ │关者) │
├───────────────┼───────────┤
│R-1201 废铸砂 │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
│ │原料 │
├───────────────┼───────────┤
│R-1204 感应电炉炉碴(石) │混凝土粒料 │
├───────────────┼───────────┤
│R-1205 化铁炉炉碴(石) │混凝土粒料 │
├───────────────┼───────────┤
│R-1207 旋转窑炉碴(石) │混凝土粒料、非结构性混│
│ │凝土粒料原料 │
├───────────────┼───────────┤
│R-1209 电弧炉炼钢炉氧化碴(石) │非结构性混凝土原料、非│
│ │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R-1210 电弧炉炼钢炉还原碴(石) │非结构性混凝土原料、非│
│ │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再利用机构主要产品: │ │
├───────────────┼───────────┤
│①230245混凝土粒料。 │国家标准CNS │
│ │230245混凝土粒料符合 │
│ │CNS1240。 │
├───────────────┼───────────┤
│②230113预拌混凝土 │国家标准CNS │
└───────────────┴───────────┘
(四)本件全兴公司出货炉碴混凝土之时间是104 年1月7日至105年3月15日。被告江朝金
使用炉碴混凝土时间是103年12月2日至105年2月23日。上述出货时间应适用“经济部事业
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于民国103年6月6日经济部经工字第00000000000号令修正发布第
3条条文之附表:
┌─────┬─────────────────────────┐
│编号十一、│二、再利用用途:铸砂原料、水泥原料、水泥制品原料、│
│废铸砂 │ 砖瓦原料、耐火材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原料│
│ │ 、沥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原料或非农业用地│
│ │ 之工程填地材料。 │
│ │..... │
│ │三、再利用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 │
│ │... │
│ │(二) 直接再利用于非农业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 │
│ │ 需符合下列资格: │
│ │1、公共工程:由该工程之设计单位在该工程图样及说明│
│ │ 书中载明使用再生材料之种类及数量,【向工程招标│
│ │ 单位申请工程核准使用废铸砂文件,始得向废铸砂产│
│ │ 生者取用。】 │
│ │ │
│ │四、运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 │
│ │ 原料、沥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及非农业用 │
│ │ 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及分选等处 │
│ │ 理。 │
│ │... │
│ │(六) 再利用用途之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 │
│ │ 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编号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原料、沥青混凝土│
│电弧炉炼钢│ 粒料原料、沥青混凝土原料、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
│炉碴(石)│ 料、【非结构性混凝土原料】或铺面工程(机场、道│
│ │ 路、人行道、货柜场或停车场)之基层或底层级配粒│
│ │ 料原料。但不锈钢制程产生之还原碴(石)仅限于水│
│ │ 泥原料及水泥制品原料。 │
│ │... │
│ │(二) 再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氧化碴(石):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铺面工程之│
│ │ 基层或底层级配粒料原料、沥青混凝土粒料原料、沥│
│ │ 青混凝土粒料、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非结构│
│ │ 性】混凝土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选及筛分等│
│ │ 处理。 │
│ │2、还原碴(石):再利用用途除再利用于水泥原料用途│
│ │ 外,应经安定化处理措施,并于再利用前,至少每月│
│ │ 或每五千公吨,依CNS 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潜在 │
│ │ 膨胀试验法检测一次,检测之七天膨胀量不得超过百│
│ │ 分之○.五。 │
│ │.... │
│ │(十一) 再利用用途产品贮存量超过该再利用用途产品前 │
│ │ 六个月之累积销售量时,应停止收受废弃物进厂 │
│ │ 再利用。 │
│ │(十二) 再利用用途之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 │
│ │ 该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编号十五、│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
│感应电炉炉│ 粒料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碴(石) │ │
│ │四、运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粒料原料、混 │
│ │ 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 │
│ │ 选及筛分等处理。 │
│ │ ... │
│ │(五)再利用用途之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产│
│ │ 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编号十六、│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
│化铁炉炉碴│ 粒料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石) │... │
│ │四、运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粒料原料、混 │
│ │ 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 │
│ │ 选及筛分等处理。 │
│ │... │
│ │(五)再利用用途之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产│
│ │ 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编号四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原料、混凝土粒料│
│、 │ 、沥青混凝土粒料、沥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结构性│
│旋转窑炉碴│ 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铺面工程之基层、底层级配粒料原│
│(石) │ 料。 │
│ │ │
│ │四、运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混凝土粒料、沥青混凝土 │
│ │ 粒料、沥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结构性混凝土粒 │
│ │ 料原料】或铺面工程之基层、底层级配粒料原料用 │
│ │ 途者,应先经破碎或磁选及筛分等处理。 │
│ │... │
│ │(五) 再利用用途之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 │
│ │ 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五)上述规定各种炉碴的再利用之用途有限,如果要当成“人工粒料”,即代替天然小
石头使用,要经过破碎、筛检、磁选(就是破碎后含铁量比较高的,先被磁铁吸走,剩下
没被吸走的,才能使用为粒料)。废铸砂使用于公共工程,应先征得业主同意;电弧炉炼
钢氧化碴(石)、还原碴(石),只能用在非结构性混凝土里,还原碴(石)容易吸水膨
胀变形,使用前还要先经过安定化处理措施。附表中各栏最后一点都有规定,各种再利用
之产品需要符合CNS 国家标准,所以本“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不是在降低
国家CNS标准,而是符合本再利用标准之后,仍然必须符合国家CNS标准,才能使用。又本
再利用管理办法于104年1月9日经济部经工字第10304606740 号令修正发布全文27条;第3
条条文之附表又稍有修正:
┌─────┬─────────────────────────┐
│编号十一、│二、再利用用途:铸砂原料、水泥原料、水泥制品【(限│
│废铸砂 │ 混凝土(地)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
│ │ 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泽西护栏)】原料、砖瓦│
│ │ 原料、耐火材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原料、沥│
│ │ 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原料或非农业用地之工│
│ │ 程填地材料。 │
│ │ │
│ │三、再利用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 │
│ │(一)依法办理工厂登记或符合免办理登记规定之工厂,其│
│ │ 产品至少为下列之一项:铸砂、水泥、水泥制品【(│
│ │ 限混凝土(地)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
│ │ 、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泽西护栏)】、砖瓦、│
│ │ 耐火材料、预拌混凝土、混凝土粒料、沥青混凝土或│
│ │ 砂石。但直接再利用于非农业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
│ │ 途者,不受本文资格及产品之限制。 │
│ │(二)直接再利用于非农业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需│
│ │ 符合下列资格: │
│ │1、公共工程:由该工程之设计单位在该工程图样及说明 │
│ │ 书中载明使用再生材料之种类及数量,【向工程招标 │
│ │ 单位申请工程核准使用废铸砂文件】,始得向废铸砂 │
│ │ 产生者取用。 │
│ │... │
├─────┼─────────────────────────┤
│编号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
│电弧炉炼钢│ )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
│炉碴(石)│ 人孔、沟盖、纽泽西护栏)】原料、沥青混凝土粒料│
│ │ 原料、沥青混凝土原料、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非结构性混凝土原料或铺面工程(机场、道路、人行│
│ │ 道、货柜场或停车场)之基层或底层级配粒料原料。│
│ │ 但不锈钢制程产生之还原碴(石)仅限于水泥原料及│
│ │ 水泥制品原料。 │
│ │ │
│ │三、再利用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依法办理工厂登记或符│
│ │ 合免办理登记规定之工厂,其产品至少为下列之一项│
│ │ :水泥、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砖、空心砖、│
│ │ 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
│ │ 泽西护栏)】、沥青混凝土粒料、沥青混凝土、非结│
│ │ 构性混凝土粒料、非结构性混凝土、铺面工程之基 │
│ │ 层或底层级配粒料或砂石。 │
│ │ .. │
│ │ │
│ │(二)再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氧化碴(石):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铺面工程之 │
│ │ 基层或底层级配粒料原料、沥青混凝土粒料原料、沥 │
│ │ 青混凝土粒料、非结构性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非结构性 │
│ │ 混凝土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选及筛分等处理 │
│ │ 。 │
│ │2、还原碴(石):再利用用途除再利用于水泥原料用途 │
│ │ 外,应经安定化处理措施,并于再利用前,至少每月 │
│ │ 或每五千公吨,依CNS 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潜在膨│
│ │ 胀试验法检测一次,检测之七天膨胀量不得超过百分 │
│ │ 之○.五。 │
├─────┼─────────────────────────┤
│编号十五、│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
│感应电炉炉│ )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
│碴(石) │ 人孔、沟盖、纽泽西护栏)】原料、炉碴(石)粒料│
│ │ 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 │三、再利用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依法办理工厂登记或符│
│ │ 合免办理登记规定之工厂,其产品至少为下列之一项│
│ │ :水泥、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砖、空心砖、│
│ │ 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
│ │ 泽西护栏)】、炉碴(石)粒料、预拌混凝土或砂石│
│ │ 。 │
│ │四、运作管理: │
│ │(一)再利用于水泥原料用途者,应具备水泥旋窑。 │
│ │(二)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粒料原料、混凝│
│ │ 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选及│
│ │ 筛分等处理。 │
│ │(三)得采用露天贮存方式,但贮存场所应设有排水收集设│
│ │ 施及有效抑制粒状污染物逸散设施。 │
│ │(四)再利用后之剩余废弃物应依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办│
│ │ 理。 │
│ │(五)【再利用用途产品为混凝土(地)砖、空心砖、水泥│
│ │ 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或沟盖等水泥制│
│ │ 品者,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
│ │(六)前款规定以外之再利用用途产品,其品质应符合国家│
│ │ 标准、国际标准或该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编号十六、│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
│化铁炉炉碴│ 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
│(石) │ 孔、沟盖、纽泽西护栏)原料、炉碴(石)粒料原料│
│ │ 、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 │三、再利用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依法办理工厂登记或符│
│ │ 合免办理登记规定之工厂,其产品至少为下列之一项│
│ │ :水泥、水泥制品【(限混凝土(地)砖、空心砖、│
│ │ 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
│ │ 泽西护栏)】、炉碴(石)粒料、预拌混凝土或砂石│
│ │ 。 │
│ │四、运作管理: │
│ │(一)再利用于水泥原料用途者,应具备水泥旋窑。 │
│ │(二)再利用于水泥制品原料、炉碴(石)粒料原料、混凝│
│ │ 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应先经破碎、磁选及│
│ │ 筛分等处理。 │
│ │(三)得采用露天贮存方式,但贮存场所应设有排水收集设│
│ │ 施及有效抑制粒状污染物逸散设施。 │
│ │(四)再利用后之剩余废弃物应依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办│
│ │ 理。 │
│ │(五)【再利用用途产品为混凝土(地)砖、空心砖、水泥│
│ │ 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或沟盖等水泥制│
│ │ 品者,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
│ │(六)前款规定以外之再利用用途产品,【其品质应符合国│
│ │ 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 │
└─────┴─────────────────────────┘
(六)104年1月9日此次修正,就是把附表中“水泥制品”再予明确限缩为“限混凝土(
地)砖、空心砖、水泥瓦、水泥板、缘石、混凝土管、人孔、沟盖、纽泽西护栏”这几种
小型产品而已,因为这些小型产品不会妨害建筑物本身结构安全,所以使用炉碴无妨,但
是仍然要符合国家CNS标准。
二、全兴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废炉碴:
(一)因为废炉碴来自于各炼钢厂,是炼钢产出的事业废弃物,而且事业废弃物送到再利
用厂,是要逐笔申报给环保署的。经本院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函查得悉,如下4家炼钢厂
所产出各种废炉碴,于“100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申报流向“全兴公司”,数量统
计如下:
https://i.imgur.com/P3SeVYj.jpg
(二)全兴公司再利用回收项目就包含“还原碴(石)”,而且确实回收了14326.11公吨
、36238.86公吨之还原炉碴,已如上述。而且无论修正前后的经济部再利用办法,均规定
对“还原碴(石)”要经过更复杂的处理之后,才能够当成商品再利用。如修正后规定“
还原碴(石):....【应经安定化处理措施】,并于再利用前,至少每月或每五千公吨,
依CNS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潜在膨胀试验法检测一次,检测之七天膨胀量不得超过百分
之○.五。”,就是因为还原碴(石)品质更差,更容易膨胀。
(三)在行政院环保署105年4月8日环署废字第1050026030号函、经济部工业局105年4月
13日工永字第10500309860号函暨所附电弧炉炼钢还原碴资源化应用技术手册”,均有叙
述“废钢铁原料经高温熔炼(电弧炉炼钢)成液态钢液,制程可区分‘氧化期’及‘还原
期’;氧化期,通入氧气以加速氧化作用,部分的铁与石灰及其它杂环生成氧化物和石灰
形成‘氧化碴(石)’;还原期,钢液中含氧量过高,需加以还原,先将氧化碴排除,再
加入大量石灰、碳粉等副原料,而产生‘还原碴(石)’。爰电弧炉炼钢制程所产生之氧
化碴(石)或还原碴(石)是可以分期排出且可以藉作业方式分开贮存”、“电弧炉炼钢
均采批次作业,熔炼过程依其化学反应分成熔解期、氧化期及还原期等三个阶段。废钢铁
原料于熔解期先熔解成液态钢液后,于氧化期通入高压氧气气化杂质并产生固态氧化物,
即氧化碴(石),此阶段因钢液含氧量高需加以还原,其作法是先将氧化碴(石)排除后
,加入大量碳粉、石灰石等原料与氧化物反应,所产生浮碴即为还原碴(石),两者外观
与粒径亦有明显差异,应可明确分离。倘产源事业无法于产生源将电弧炉炼钢氧化碴(石
)和还原碴(石)明确分离并分类贮存者,则不适用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附
表‘编号十四、电弧炉炼钢炉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所以要对还原炉碴一再严
格规范使用,就是还原炉碴品质太差,有相当高比例游离石灰钙质,太容易吸水膨胀变形。
(四)监听发现,于105年3月2日14:47:21史甯顺0000-000000与一位0000-000000的对
话中,史甯顺说“对,比如说我们用炉赛(译音)的话比较贵一点,你要使用一些还原碴
那种的话,就空间就又有了”。0000-000000持有人回答说“价钱我们在来乔”,显然全
兴公司有出售掺有还原碴的混凝土,而且知道还原碴品质很差,价钱可以压更低。
(五)本案准备程序中,各律师均争执本案掺入工程中的到底是氧化碴还是还原碴。但本
院认为,究竟是氧化碴或还原碴,并不重要,依契约规定两种炉碴都是不能掺入混凝土的
,而且同样依据再利用法令,也是不能掺入结构性混凝土内的。以下勘验钻心试体,上面
已经生锈或以磁铁可以吸住的,就是掺入炉碴的,不需要细分究竟是氧化碴或还原碴。
三、结构性混凝土之意义:
(一)在附表一各政府机构发包工程中,很多采购文件上项目就已经明示为“结构性混凝
土”,而非一般性混凝土。而“结构性混凝土”乙词,首先来自于建筑技术规则:
┌────────────────────────────────┐
│建筑技术规则建筑构造编 │
│第 六 章 混凝土构造 │
│ 第 一 节 通则 │
│第332条 │
│ │
│建筑物以结构混凝土建造之技术规则,依本章规定。 │
│各种特殊结构以结构混凝土建造者如弧拱、薄壳、折版、水塔、水池、烟│
│囱、散装仓、桩及耐爆构造等之设计及施工,原则依本章规定办理。 │
│本章所称结构混凝土,指具有结构功能之钢筋混凝土及纯混凝土。钢筋混│
│凝土含预力混凝土;纯混凝土为结构混凝土中钢筋量少于钢筋混凝土之规│
│定最低值者,或无钢筋者。 │
│结构混凝土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设计规范) 及结构混凝土施工规范 (以下│
│简称施工规范) 由中央主管建筑机关定之。 │
└────────────────────────────────┘
┌────────────────────────────────┐
│第 337-2条 │
│ │
│结构混凝土材料包括混凝土材料及结合混凝土使用之钢材料或其他加劲材│
│料。 │
│混凝土材料包括水泥、骨材、拌和用水、掺料等。钢材料包括钢筋、钢键│
│、钢骨等。 │
│结构混凝土材料品质检验及查验应依施工规范规定办理。 │
├────────────────────────────────┤
│第 375-4条 │
│ │
│结构混凝土构件设计,应使其充分发挥设定之功能,并考虑左列规定: │
│一、构件之特性:构件之有效深度、宽度、横支撑间距、T型梁、栅版、│
│ 深梁效应等。 │
│二、钢筋之配置:主筋与横向钢筋之配置、间距、弯折、弯钩、保护层、│
│ 钢筋量限制及有关钢筋之伸展、锚定及续接等。 │
│三、材料特性与环境因素之影响:潜变、干缩、温度钢筋、伸缩缝及收缩│
│ 缝等。 │
│四、构件之完整性:梁、柱、版、墙、基础等构件之开孔、管线、预留孔│
│ 及埋设物等位置、尺寸与补强方法。 │
│五、构件之连结:构件接头之钢筋排置及预铸构件之连接。 │
│六、施工之特别要求:混凝土浇置次序,预力大小、施力位置与程序,及│
│ 预铸构件吊装等。 │
│前项各款设计内容于设计规范定之。 │
└────────────────────────────────┘
依据建筑技术规则第332条第4项“结构混凝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结构混凝土
施工规范(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由中央主管建筑机关定之。”,所以中华民国91年7月8日内
政部台内家字第0910084735号令订定“结构混凝土施工规范”发布全文19点;并自92年1
月1日实施。
┌────────────────────────────────┐
│结构混凝土施工规范【民国 91 年 7 月 8 日 公(发)布】 │
│ │
│第一章 总则 │
│1.1 依据 │
│1.1.1 本规范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构造编 (以下简称建筑构造编) 第三百│
│ 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订定之。本规范适用于就地浇置混凝土之各种│
│ 混凝土工程。 │
├────────────────────────────────┤
│1.3 施工图说 │
│ 混凝土工程之施工应依设计图说之要求制作施工图说,须在适当依置│
│ 载明下列各项: │
│ (1) 施工载重、施工程序、模板与支撑、及安全措施。 │
│ (2) 结构物各部分尺寸。 │
│ (3) 结构物各部分之混凝土规定抗压强度、配比、浇置计画、及其特│
│ 殊规定。 │
│ (4) 钢筋及其他钢料之规格、尺寸与详细位置。 │
│ (5) 钢筋续接之型式及详细位置。 │
│ (6) 预力钢腱之规格、及其详细位置、预力大小与施预力程序。 │
│ (7) 伸缩缝、收缩缝、隔离缝及施工缝之位置、详图及施工步骤。 │
│ (8) 开孔位置、尺寸及补强方法。 │
│ (9) 管线、预留孔及埋设物等之详细位置及安装方法。 │
│ (10) 其他重要事项。 │
├────────────────────────────────┤
│2.5.1 各种混凝土骨材须符合之相关规范如下: │
│ (1) 混凝土骨材:CNS 1240【混凝土粒科】 │
│ (2) 结构用混凝土之轻质骨材:CNS 3691【结构用混凝土之轻质粒 │
│ 料】 │
│ (3)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粗骨材:CNS 11824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粗 │
│ 粒料】 │
│ (4)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细骨材:CNS 11890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粗 │
│ 粒料】 │
├────────────────────────────────┤
│3.5.2 除另有规定外,粗细骨材之级配须符合 CNS 1240 【混凝土粒料】│
│ 之规定。 │
└────────────────────────────────┘
(二)依据上述建筑技术规则定义“所称结构混凝土,指具有结构功能之钢筋混凝土及纯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含预力混凝土;纯混凝土为结构混凝土中钢筋量少于钢筋混凝土之规
定最低值者,或无钢筋者。”,简单地说,若设计里面有搭配钢筋、钢材者,就是需要结
构混凝土搭配使用。当然也有纯混凝土不需要搭配钢筋也可以达到预定结构承载重量的,
但这毕竟是少数。参照上述结构混凝土施工规范说明,虽然有法令许可“混凝土用高炉炉
碴粗骨材”当成骨材使用的,但是那是指像中钢或台塑大型炼钢厂,使用高炉炼钢法所产
出的水淬高炉炉石。因为一贯作业炼钢厂之高炉炼铁过程,须加入石灰石作为助熔剂,并
加入焦炭作为还原剂,铁矿石经还原反应后残留之非铁物质即为高炉石,高温融熔液态高
炉石经过高压水冷却方式产出“CNS12223水淬高炉炉碴”,经研磨成粉后主要应用于营建
工程,替代水泥作为混凝土之胶结材;而采空气冷却方式则产出“气冷高炉石”。水淬高
炉炉碴系由一贯作业炼钢厂高炉所产出,经由高压水快速冷却后所形成之粒状玻璃质材料
,其主要化学成份为 SiO2、Al2O3、CaO、MgO,组成比例与水泥相近,并没有氧化铁会生
锈的问题,也没有游离氧化钙会吸水膨胀的问题。
(三)上述水淬高炉炉石粉、气冷高炉石粉,依工程性质与材料需求可应用于“CNS11824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粗粒料”、“CNS11890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细粒料”,与本件全兴公司回
收来的炉碴使用炼钢方法不一样,所以上述“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粗骨材:CNS 11824”“
混凝土用高炉炉碴细骨材:CNS11890”与本案无关。本案要遵守的是“混凝土骨材:
CNS1240【混凝土粒科】”国家标准。因为“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将“
R-1204感应电炉炉碴(石)、R-1205化铁炉炉碴(石)、R-1207旋转窑炉碴(石)、R-1209电
弧炉炼钢炉氧化碴(石)、R-1210电弧炉炼钢炉还原碴(石)”,限制于“非结构性混凝土”
使用,至于“R-1201废铸砂”虽然没有直接明文禁止使用在结构性混凝土里,但是若是政
府公共工程,则需要先征得政府同意才能使用“R-1201废铸砂”。
(四)侦查中检察官曾函询经济部“何谓结构性与非结构性混凝土?”,据经济部工业局
105年4月25日工永字第10500335220号函表示:【挡土墙、护岸、排水沟】、道路、桥梁
、挡土墙、都是工程采购之结构物。即使是再利用办法之炉碴,也必须符合CNS1240混凝
土粒料标准,仅能使用于“非结构混凝土”。不得使用于护岸、驳坎、排水管、涵管、箱
涵、挡土墙、防砂坝、建筑物、道路、桥梁等结构物,简单的判断,如果设计图里有钢筋
为结构的,有规划梁、柱的,一定要使用结构混凝土,所以绝大部分的炉碴都不能使用在
结构物中。
四、本案有很多经济部水利署下属单位发包的工程,施工规范都引据:经济部水利署施工
规范第03310章“结构用混凝土”规定、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方法”。其实
行政院农委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交通部等各单位发包的工程,都是通用上述第
03310章“结构用混凝土”、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方法”。规范规定,当同
一规格之混凝土其契约总量大于500立方米时,须进行配比计,且配比设计所提送资料至
少应有水泥及添加物、粒料物理性试验结果、粗细粒料之级配及混合后之级配资料、粒料
与矿物掺料及水泥之比重、水与胶结料之重量比等,并应有厂商与预拌混凝土所订之合约
副本、品质保证书等。经济部水利署施工规范“第03310章结构用混凝土”第1.4点(13)
之文字,就已经引用CNS1240规定,所以粒料规定混凝土之粗、细粒料应符合CNS1240规定
。然103年2月25日修订版本之CNS 1240标准,CNS1240中之1.4.4使用者认同规定:材料采
用前,须经工程之业主或规格制定者之认可或同意。又在第03310章2.5矿物掺料规定之
2.5.1至2.5.4规定:【除契约另有规定外,无论矿物掺料含量多寡,皆应提送配比设计资
料,经监造单位核准后使用】。
五、第03310章“结构性混凝土”施工规范,是先有98年12月25日版本,后也有102年版施
工规范,但均无关于“环保砂”之定义,仅分别在98年版施工规范2.1.2、2.1.3、2.1.4
,及102年版施工规范2.2,就混凝土之粒料(包含细料、再生料、粗料),【明定应符合
CNS1240规定】。经济部标准检验局颁布过“CNS1240”之98年10月21日第六次修订版,以
及103年2月25日第七次修订版。本案所有工程都适用这第六、七次修订版。第六版规定就
“可资源化再利用之固态一般事业废弃物”再生粒料欲作为混凝土粒料,依CNS1240之1.1
规定,尚应符合CNS1240之1.4.1至1.4.4规定始可,亦即须先依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公告
之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测试其溶出液中有害物质之含量,再依据有害事业废弃物认
定标准,判定该事业废弃物系属无害之一般事业废弃物,同时亦应符合行政院原子能委员
会公告之建筑材料用事业废弃物之放射性含量限制要点之相关规定。有膨胀顾虑时(例如
含有钢炉碴、废铸砂成分等),须经必要之安定化前处理程序,使其安定性在预期使用条
件下或相同耐久性测试结果,与使用天然粒料之体积稳定性相同或更佳,材料之物理特性
、化学特性须符合CNS1240之所有规定,【材料采用前,须经该工程之业主或规格制定者
之认可或同意】,第七版规定亦同。据此可知水利署工程使用之混凝土,于前述契约文件
中,已明载须符合混凝土配比设计,再生粒料需符合CNS1240之1.4.1至1.4.4等规范要求
。如果被告辩称:本案工程并未明文约定不能使用炉碴云云,均属卸责之词,委无可采。
六、工程混凝土使用炉碴为材料,乃是重大恶意资讯,如果承包商或混凝土厂使用炉碴为
混凝土材料,会造成重大危害,除了炉碴与天然材料的价差损害之外,炉碴含有高量氧化
铁,遇水气或空气,就会生锈进而膨胀。本案检察官105年实地钻心回来的圆柱体,经过4
年时间,本院109年勘验时外表已经多处生锈,也有些是外表已经膨胀。本案工程的炉碴
混凝土,很多都是排水沟、河川区所使用的混凝土,本来就有大量水气围绕的,更容易加
快生锈腐坏。加上台湾地震多,水泥结构稍有裂痕,水气入侵加上炉碴生锈,更加快工程
崩坏,岂能说没有损害?
七、本院函询社团法人台湾混凝土学会,有关“还原碴”的应用问题,经社团法人台湾混
凝土学会107年1月16日(107)台混秘字第107003号函覆本院:还原碴之膨胀,系还原碴
中与水产生水和反应体积变化所致,与时间长短有关,膨胀问题并不局限于表面。不同掺
加还原碴比例于水泥砂浆中,会有爆点、迸裂等现象,与时间、掺加还原碴比例有关。掺
加1%比例还原碴于水泥砂浆中产生爆点,掺加30%比例还原碴于水泥砂浆中,经过96小时
完全迸裂,还原炉碴会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与安全性,毋庸置疑,可资参照。
参、认定事实所凭之证据及理由:
一、番雅沟工程部分:
(一)被告江朝金之答辩,与律师辩护要旨:
1.被告江朝金否认犯罪,辩称:我那时比较忙,离全兴公司比较近,我是向全兴叫料的。
先前我跟别的公司叫混凝土,出货很慢,我就找全兴。我是叫一般品质的正常料,我不知
道为何全兴公司电脑里面没有记载出货,我也不知道这件工程里面会有炉碴,业主彰化农
田水利会有向我索讨,要求减价,他们主张抵销,目前在台中高分院民事诉讼中。
2.辩謢人林辉明律师为被告江朝金辩护称:105 年10月18日江朝金就乡界番雅工程部分是
向久连、元成公司叫料,因为工程施工的问题才转向全兴公司叫料,假设全兴公司的混凝
土材料有违反契约的规定,也是事后债务不履行的问题,不是一开始即有诈欺的故意。本
工程的混凝土的强度及耐久性都有高于天然料,并不会造成水利会的工程有任何的损害。
(106年2月20日准备程序笔录)。
3.辩护人陈振吉律师为被告江朝金辩称:被告江朝金因为附表一编号一至五等工程被起诉
。江朝金对于掺料并不知情,所掺入氧化碴并无安定性的疑虑,本件鉴定结果并无减少强
度的瑕疵。
4.辩护人林春荣律师为被告江朝金辩护称:被告江朝金因为附表一编号一至五等工程被起
诉。全兴人员与江朝金所述相互矛盾,江朝金所签的混凝土合约上,只有天然料的合约,
没有环保料的合约,全兴的电脑单价与契约单价相符,证明江朝金始终不知道全兴会出环
保料,而江朝金在电话中并没有讲到要叫天然料或环保料,另有关(江朝金太太)陈芊秀
去索讨价差部分,卷内没有明确退款的证明,且只有两张未经兑现的支票资料,显然是全
兴临讼制作。
5.言词辩论终结后,林春荣律师提出109年9月14日台中高分院109年度建上字第13号诉讼
上和解笔录,民事两造(和隆营造、彰化农田水利会)就上述附表一编号一、二、三、四
、五等五件工程,同意让业主行使抵销319万8817元,剩余工程款1421万3840元,由业主
彰化农田水利会于109年9月30日以前给付给和隆营造。
(二)工程基本资料:
┌────┬───┬──────┬──────────────┬─────┐
│被告/ │混凝土│营造商 │承揽工程 │业主 │
│参与人 │来源 │ │ │(被害人)│
├────┼───┼──────┼──────────────┼─────┤
│江朝金 │不明 │和隆营造(即│即“番雅沟第六排水等改善工程│彰化农田水│
│ / │ │被告江朝金 │(含番雅沟第六排水、学子南分│利会 │
│和隆营造│ │) │线小给、十一甲二中排第一小排│ │
│ │ │ │)” │ │
└────┴───┴──────┴──────────────┴─────┘
1.彰化农田水利会于103年11月4日决标、由和隆营造得标,决标金额206万元,此有开标
纪录可证。得标之后有进行第一次修正预算,修正后为205万9725元。在检察官侦办之前
,本工程早已于103年12月31日完工。得标者和隆营造,其登记负责人陈芊秀,其实是江
朝金的太太,和隆营造实际上就是江朝金所经营,江朝金的劳保资料显示,77年就在久大
预拌混凝土公司上班,78年到营造公司上班,从97年11月21日至105年10月19日都挂在和
隆营造公司底下,所以江朝金从事混凝土、营造业已有二十余年经验,不可能判断不出炉
碴混凝土。
2.工程契约书影本记载、契约价金206万元、签约日103年11月7日,开工日103年11月10日
、预定竣工日期103年12月31日、契约编号103彰水工契字31号,施工地点在鹿港镇。本工
程设计图里面就有配置钢筋,在每块像豆腐干的方块型护栏里面,设计垂直方向钢筋七支
,水平方向钢筋三支,显然是需要使用结构性混凝土。本契约引用:行政院农委会94年1
月24日以“农水字第0940030270号函”发布之“第03053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在
混凝土工程补充说明中“如..其他掺合材料,应经机关同意下方得使用。”,且契约
2.1.2点引用“卜特兰水泥”之一般规定“卜特兰水泥混凝土需要之粒料....采自岩石或
天然砂及砾石。”“厂商应根据试验决定各等级混凝土拟使用材料之配合比例送请机关(
或监造单位)核可。”“混凝土所用之粗粒料需由坚硬、耐磨之碎石或天然砾石所组成..
”。如果真的要使用炉碴、废铸砂等为混凝土材料,也先经过业主同意,才符合契约意旨

3.检察官有掌握本工程的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是从103年11月10日开始记载,其中“103年
12月2日至103年12月30日”陆续有混凝土灌浆之进度记载。但是在全兴公司扣案之电脑内
,有103年1月6日至105年3月2日之全部“销货汇总表”EXCEL档案,经比对,在“103年12
月2日至103年12月30日”之间并没有出货给和隆营造之纪录,真正有出货给和隆营造,最
快也是从104年1月3日以后才有出货之记录,此部分应为被告全兴公司有利之认定,和隆
营造江朝金此部分混凝土若掺有炉碴,也是向其他公司叫混凝土,与全兴公司无关。
4.彰化农田水利会函覆,本工程于103年12月31日竣工、104年1月26日验收、结算金额205
万9725元,彰化农田水利会①以支票:票期103.12.30、价金138万8463元支付、票号
0000000号(土银甲存、6595-5号帐户)、②第二期工程款、104.4.8、价金67万1262元、
票号0000000。彰化农田水利会108年5月15日以彰水辅字第1080003514号函覆本院:104年
1月26日已经验收,未扣款。但发现炉碴后,请求和隆营造返还210kgf/cm2预拌混凝土契
约价金47万154元。
(三)诈欺行为:
1.江朝金施用之诈术:
本件工程之材料送审阶段,是由和隆营造有限公司之供应商“久连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负责人梁国斌”协助提出103年11月6日混凝土配比计算表,并且在分析试验纪录表上记载
,粗骨材、细骨材的来源是【浊水溪】。本工程由“久连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梁
国斌”提出103年2月25日之台泥公司研究室之水泥试验报告给水利会审查。,并不是由全
兴公司提出材料送审书、品质保证书,故此工程难认与全兴公司有关,检察官也没有起诉
全兴公司王仁和等人。
2.业主彰化农田水利会与和隆营造两造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本院106年建字第34号民事判
决)中,记载民事两造不争执之事实;
┌────────────────────────────┐
│三、两造不争执事项: │
│(一)原告(按:和隆营造)于103年11月7日承揽被告(按:彰│
│ 化农田水利会)发包之番雅沟第六排水等改善工程,承包│
│ 金额206万元,嗣依约变更为2,059,725元,合约期限至 │
│ 103年12月31日,原告于103年12月31日提报竣工,该工程│
│ 经被告于104年1月26日验收合格,并支付工程款 │
│ 2,059,725元。 │
└────────────────────────────┘
表示本件工程已经全部验收且已给付工程款2,059,725元。
3.本工程的混凝土确实含有炉碴成分:
⑴检察官105年4月14日去本工程现场勘验:
①105年4月14日在“番雅沟第六排水等改善工程、学子南分线小给”大底钻心采样,
0K+036处大底钻心【编号000000000号】
②105年4月14日在本工程排水沟之大底钻心,采得【编号
000000000号】
③检察官105年4月19日去采样“十一甲二中排第一小排”、采得【编号000000000号】
⑵上述三个钻心圆柱体,起诉时已经编号入库,即为本院105年度院保字第669号证物。经
本院勘验结果:
①【编号000000000号】:磁铁能吸附在钻心柱体上。(照片档名:IMG_8479/IMG_8480/
IMG_8486)。
②【编号000000000号】:磁铁能吸附在钻心柱体上。(照片档名:IMG_8488 /
IMG_8491/ IMG_8496 /IMG_8499)。
③【编号000000000号】:磁铁能吸附在钻心柱体上。(照片档名:
IMG_8502/IMG_8505/IMG_8508)。
炉碴是炼铁过程所产生的事业废弃物,含有氧化铁成分,自然可以吸引磁铁,所以本工程
之混凝土使用炉碴成分无误。
4.业主彰化农田水利会于检察官侦办后,也主动委请财团法人台湾营建研究院进行检验评
估作业,106年1月06日去现场采样钻心共八颗,编号E1-2、E1-3、E2-1、E2-2、E2-3、
E2-5、E3-2、E3-4。其中仅E2-1、E2-5是在排水沟测边取样的,且外观没有锈斑情况。至
于其余E1-2、E1-3、E2-2、E2-3、E3-2、E3-4都是在“排水沟底部”所采样的,且外观都
有明显锈斑情况。经将其中E2-2有锈斑试体粒料组进行XRF测试结果,三氧化二铁(Fe2O3
)的成分达20.79%,氧化钙(CaO)的成分达43.01%,明显有炉碴的特征,所以鉴定报
告结论“确认有锈斑钻心试体中,依磁吸所挑选之粒料属非天然粒料”,此有台湾营建研
究院106年3月17日评估报告书可证,确认为炉碴。
5.和隆营造有限公司于106年间对业主台湾彰化农田水利会提出给付工程款之民事诉讼,
分案为本院民事106年度建字第34号,经本院于民国108年10月15日做出第一审民事判决,
原告和隆营造有限公司大部分胜诉,因为被告台湾彰化农田水利会主张瑕疵担保、瑕疵修
补、减少报酬或者损害赔偿,均已超过民法第498条一年除斥期间,因此业主大部分败诉
,摘要如下:
┌────────────────────────────┐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06年度建字第34号 │
│原 告 和隆营造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理人 陈芊秀 │
│诉讼代理人 林春荣律师 │
│被 告 台湾彰化农田水利会 │
│ │
│法定代理人 吕炉山 │
│诉讼代理人 吴莉鸯律师 │
│复代理人 邓雅旗律师 │
│上列当事人间请求给付工程款事件,本院于民国107年9月24日言│
│词辩论终结,兹判决如下: │
│ │
│ 【主文】 │
│ │
│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00000000元,及自民国106年12月14日起 │
│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计算之利息。 │
│原告其余之诉及该部分假执行之声请均驳回。 │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十分之九;余由原告负担。 │
│本判决原告胜诉部分于原告以新台币800万元为被告预供担保后 │
│,得假执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币00000000元为原告预供担保后,│
│得免为假执行。 │
│ │
│ (下略) │
└────────────────────────────┘
全文:https://bit.ly/35aaLYl
(四)诈欺金额与没收:
1.本工程采购契约里,有工程估价单,预计采购①140kgf/cm2预拌混凝土、21米、单价
1761元、复价3万6981元。②210kgf/cm2预拌混凝土、254米、单价1851元、复价47万0154
元。③CLSM低强度混凝土11米、单价1264元、复价1万3904元。诈欺罪成立,应对和隆营
造公司及实际负责人江朝金没收52万1039元(3万6981元+47万0154元+1万3904元=52万
1039元)。
2.刑事诉讼计算没收金额时,不扣除犯罪成本,即使江朝金不是全部的混凝土都掺入炉碴
,但是一些灌浆在工程表面的混凝土,刻意使用天然石材,让工程表面看起来比较漂亮。
但底下看不见的部分都使用炉碴混凝土,所以其他天然石材混凝土部分也是犯罪成本,刑
事上计算犯罪所得时一并要把犯罪成本谕知没收。是故,本应没收“全部”混凝土价金52
万1039元,但业主已经在二审中主张部分抵销。业主在民事诉讼中计算瑕疵减价,是依照
“天然石材与炉碴之价差”法,所以民事抵销金额比本院刑事计算的为少。业主已经就附
表附表编号一、二、三等三件工程“价差、违约金”合并计算抵销218万0751元(已于高
院民事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故本院将一并于下列编号三中,一并谕知没收。
(五)被告江朝金辩称此工程的炉碴混凝土是向全兴公司叫货的云云,已经与全兴公司电
脑里出货纪录不吻合,已难采信。至于被告江朝金辩称“是要叫一般品质的混凝土,不知
为何掺有炉碴”云云,也属卸责之词,江朝金从事营造及混凝土工作,超过二十年,不可
能看不出来炉碴混凝土。检察官抽样钻心回来的样品,明显有大量炉碴,而且江朝金是刻
意将炉碴灌浆在排水沟底部,因为从上游一经放水后,排水沟底部就被水淹没,抽验人员
不会去抽验底部,这是刻意偷工减量手法,被告江朝金所辩难以采信。辩护人辩称:江朝
金不知情云云,也难采信。本工程诈欺犯行,事证明确,已可认定。
二、乡界工程;
┌────┬───┬──────┬───────────┬─────┐
│被告/ │混凝土│营造商 │承揽工程 │业主 │
│参与人 │来源 │ │ │(被害人)│
├────┼───┼──────┼───────────┼─────┤
│江朝金 /│全兴 │和隆营造(即│即编号二“乡界排水分线│彰化农田水│
│和隆营造│ │被告江朝
作者: mankaro (薰衣草森林)   2020-10-17 10:52:00
台湾价值不够
作者: zaqmlp (旺旺)   2020-10-17 10:55:00
没抱大腿的后果
作者: yilin11   2020-10-17 10:57:00
判决书有够长
作者: Cwren (猫猫虫)   2020-10-17 11:01:00
没党证?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0-10-17 11:02:00
呵,台南炉渣重罚6000。赞啦。有台湾价值就是不一样
作者: venomsoul (不怕太太)   2020-10-17 11:07:00
这炉渣一定有毒,人家台南的都没毒
作者: wirecut   2020-10-17 11:20:00
你拿彰化的例去讨论台南的案子…你不看老板是谁…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10-17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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