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杀人无保请回 高院打脸撤销发回
4.完整新闻内文:
杀人无保请回 高院打脸撤销发回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16/209.jpg
陈男杀人后躲至按摩店,被警方逮捕。桃院裁定无保请回,检方抗告成功,高院将全案撤
销发回更裁。(资料照)
2020/10/16 05:30
桃院裁定显不恰当 杀人改搭出租车躲按摩店有逃亡之虞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桃园市陈姓工人本月10日持刀杀害有宿怨的胡姓友人,一刀毙
命,桃园地检署讯后声请羁押,桃园地院认为陈男酒醉一时冲动,不是故意杀人,裁定无
保请回;检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认为桃院原裁定过于速断,显不恰当,将全案撤
销发回更裁。
高等法院认定,陈男与胡男积怨已久,当日狭路相逢即锁定胡男,先返家拿刀,再折返小
吃店攻击刺杀,可见他犯案时意识并非不能判断或有减损,而且他后续开车、弃车改搭计
程车躲至按摩店,可见他饮酒尚未达到意识不能判断的程度,涉犯杀人重罪嫌疑重大,有
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
饮酒未达到意识不能判断程度
桃院仅以陈男与胡男先前有纠纷,偶遇胡男,而在酒力作祟下冲动犯案,并非事前跟踪后
冷静杀人,且他行凶后是否已知死者死亡,而开始采取典型作案者为避免追缉的断绝联络
、在隐密处弃置车辆并伺机躲藏的行为,有所疑虑,从而认定陈男未刻意躲避查缉。
但高院认为,桃院以质疑陈男行凶动机,来推论陈没有刻意躲避侦查,却未说明究竟有何
事实足以认定没有逃亡之虞,过于速断,显不恰当。
检方追查,陈男曾被胡男辱骂“你算什么咖”、“没资格和我敬酒”,因而互有嫌隙,本
月10日凌晨路过小吃店,发现陈在店内饮酒,于是回家拿武器,持甩棍入店与胡男扭打,
又掏出折叠刀刺入胡的心脏一刀致死,行凶后逃往中坜区按摩店呼呼大睡,警方2小时后
循线逮捕陈男。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6359
6.备注:
前几天大力护航的法匠 这次要怎么转弯?让我们等看看有没有推文
前情提要
[新闻] “人命不如狗命?”检抗告 要押杀人犯
#1VXXyQVZ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