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要习惯,警察只要有民代关心,就会恐吓你。
吓不懂法律的人。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永康派出所的警员,编号10116取缔民众改装煞车拉杆硬要开单,结果民众只是争论。
那位10116就用无线电烙人,于是10名员警围在那位民众旁。
这种景很像什么,蛮像讨债的。
我之前也被台南的议员谢龙介,蔡淑惠开记者会说,我改车牌要准备犯罪。
干,就只是车牌不知被谁画而已,警察就要我采指纹有的没的的。
我问问乡民,如果你们有认识的警察,多少听过有些民众因为常常只是小事件或什么被人跟踪,动不动要警察去采指纹。
结果警察认为你无理去闹,不让你报案跟配合你去采指纹。警察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但如果对象是跟民代有关的,就很积极处理,把小案件当做杀人犯来侦办。还要测谎,采指纹,调监视器利用车牌辩视看你这几个月去那边。干,我以为在演全民公敌,威尔史密斯。
总之到案子送地检后,回家等通知,侦讯庭上检察官随便问几个问题完,你就能回家了。
至于警察为何要这么做欸,说到底不就是用法律来吓民众。
因为大多民众听到警察要用什么防碍名誉,个资法,有的没的办你,你会觉得你有错,不然为何他站的住脚要办你,因为就算提告有误,当事人也不用负责。
所以以后大家觉得警察黑白乱,就反告回去,很多警察认知,大多数民众不会浪费时间告警察。
除非你懂这种提告流程,总之学了一次经验后,以后知道怎么告人,反正你也不会这种鸟事就抓去关。
我要说的是,除非你是犯下杀人犯火强奸,才会关在监牢。剩下什么状况都不必怕啦,你越怕,警察越会玩你心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