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
法律、科学上,道理站在哪方?
市政府、中央给的补偿有到原价或是有强行低价征收,揩拆迁户的油?
老屋情感是否应该成为提高征收费用理由?
究竟征收是应该专业估价还是应该让地主坐地起价,例如“我的房子是传了十代祖产,没有
市价十倍我就不同意”
如果抛开颜色,这些问题你有办法支持自救会吗?
很可惜的是,乡民早已不在意这些
不再需要多余讨论
现在只想干翻民进党,还有要民进党及其支撑著为以往言行付出代价
基本上我是支持都更公共利益>个人产权的
所以我不支持以风水、情感、祖宗家训等情感理由的钉子户
但是我很坚持征收就该等价交换,不该多不该少,但是政府可以不要算折旧,多给一点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