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公所小编猝死 劳保局认定过劳【独家】
中央社
最新更新:2020/10/1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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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图)小编陈嘉纬猝死,劳动部劳保局15日认定符合过劳指引。(图取
自Google地图网页google.com/maps)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15日电)
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猝死,劳动部劳保局今天表示,经审议其工时资料,发现陈
嘉纬发病前单月工时比正常工时超过100小时、前2至6个月平均也逾80小时,认定符合过
劳指引。
以陈嘉纬的单月工时比正常工时超过100小时来看,若以每个月工作22天为例,等于上班
日每天平均加班至少4到5小时。
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日前猝死,引起是否过劳争议,新北市政府审查小组日前认
定其因公死亡,但是否为过劳,审查小组认为死者家属已提出申请劳保给付,为劳动部劳
保局认定的权限,市府无权认定。
劳保局职业灾害给付组死亡给付科科长纪淑吟向中央社记者表示,陈嘉纬家属在9月19日
时提出劳保职灾死亡给付,劳保局便向新北市政府索取相关资料,包含工时、出差纪录等
,家属也提供陈嘉纬手机中的行程纪录给劳保局审议。
纪淑吟指出,劳保局依照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订定的“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外
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为认定依据,评估被保险人工作负荷情形的认定要件有
3点,包含异常的事件、短期工作过重、长期工作过重等。
纪淑吟说,根据相关审议资料,陈嘉纬发病前单月比正常工时超过100小时、发病前2至6
个月平均也超过80小时,因此医生认定陈嘉纬符合过劳指引中的长期工作过重认定要件。
纪淑吟说,根据相关法规,陈嘉纬在民国98年1月1日后才有劳保年资,因此只能申请遗属
年金、加发10个月职灾补偿金及5个月丧葬津贴。
根据“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外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过劳”是职
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的俗称,法令上并没有“过劳” 一词,而医学上认为职业并非
直接形成脑血管及心脏疾病的主要因素,但如果“职业上的工作负荷”是造成脑心血管疾
病促发或明显恶化的原因时,则可认定为职业病。(编辑:陈政伟)10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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