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萧雅娟 /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名医江守山诈健保费 法院判诈欺得利处5月徒刑
4.完整新闻内文:
肾脏科医师江守山被控任职新光医院期间,在门诊伪造旗下经营公司44名员工病例,且开
立检验单,供员工免费健康检查,诈取其中35人约12万余元健保费。士林地方法院今日宣
判,依诈欺得利罪,判处5月徒刑,3000元折算1日,可易科罚金45万元。
审判长指出,江守山确实没有看诊,在业务上不实制作44名员工病例,其中35人至医院身
体检查,使新光医院付出不必要的检查费用,本院依照起诉书内容认定江守山犯刑法339条
第1项诈欺得利罪。
江守山涉伪造病历、开立检验单,诈领健保费一事,士林地院历经2年审判,江守山要求传
唤国际机能食品公司旗下44名员工出庭作证,使审理期间漫长。
其中一次开庭问一名证人,其辩护人表示异议高达15次,审判长当场表示“这样异议下去
要开到晚上7、8点”“异议来、异议去,有什么意义?”。
因案发时间太久,证人大多数不记得是否曾到新光医院看江守山门诊,法院当庭提示监视
器画面,播放诊间外画面,再比对病例时间,证人才说出没去看诊。
起诉指出,2013年8月间,江守山任职新光医院时,为了让其经营国际机能食品公司的员工
,使用健保方式至医院抽血、验尿等检查,向员工收取健保卡后,涉嫌在新光医院门诊诊
疗其他病患之际,制造假病历、过卡,假称员工有胃溃疡、血便等症状,开立健检医嘱。
江开立44人的病例和检查医嘱,最后其中35人依照检验单到新光医院身体检查,获得12万
余元的不法利益,其中9人未检查。
江守山则辩称,有在公司或其他地方对员工问诊,且员工一定有相关症状,才会开立检查
单让员工体检,实在没必要贪这些钱;医院是嫌我年纪大了,找个理由让我不工作。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5084
6.备注:
先收取旗下食品公司员工的健保卡,在看诊期间偷偷用这些健保卡制造假病历,以此开立
健检医嘱让员工去医院做相关健检,搞得这么麻烦最后不法获得共12万余元,比正常医师
的一个月薪水还少,看不太懂这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