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捡尸性侵却爱上恶狼 嘿咻2次崩溃!惊成小三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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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一名朱姓男子邀约通讯行女店员到KTV喝酒唱歌,酒后趁女方意识不清,竟将她捡
尸到汽车旅馆性侵得逞。事后朱男每日一通电话安抚,女店员以为两人可以进一步交往,
续而发生2次性关系。讵料数月后,朱男告知他其实已有女友,要与女店员分手,女店员
不满受骗,怒告性侵。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朱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彰化县一名在五金工厂上班的朱姓男子,于2015年间因买手机,而结识通讯行女店员。
2017年9月15日,朱男邀女店员到KTV唱歌,并带一瓶红酒助兴,两人喝到隔日凌晨2时许
,女店员不胜酒力而呕吐。
朱男提议到汽车旅馆休息一下,再送她回家,女店员在迷糊之际,两度要求朱男“不能碰
我、不可以捡尸”,朱男允诺后,叫了出租车带她到附近一家汽车旅馆休憩,但进入房间
后,女店员因烂醉而意识不清,倒头昏睡,朱男见状竟脱去她的衣裤性侵得逞。
女店员醒来,发现身上一丝不挂,惊觉自己遭性侵,但朱男不断安抚她,和她聊天,事后
还每天一通电话联系,女店员因为对朱男有好感,因而和对方交往,双方持续联系、见面
,但朱男事后告知女店员,其实自己有女友,两人发生争执,朱男还在2018年1月2日晚上
,到女店员家中向女方父母道歉,女店员见状大怒,要求朱男和她一起到警局,控告他性
侵,朱男一气之下也同意,全案因而曝光。
朱男到案坦承,当时确实与女店员发生性关系,但当时她是有意识的,双方是“你情我愿
”,且两人亲吻、脱去其衣裤时,女方不但同意,还配合起身、调整姿势,且过程还配合
要求变换体位。朱男还说,之后两人曾短暂交往,又发生2次性关系,直到他告诉女店员
自己已有女友后,她竟天天到他工作的工厂闹事,他只好到她家登门道歉。
女店员则称,她本来对朱男有好印象,所以才同意和他一起去唱歌,而她被性侵后,因怕
父母担心,所以不敢说出来。
她说,因为朱男在事发后不断安抚、试探她,再加上她对朱男有好感,且两人发生关系后
,他每天一通电话联系,双方才进而交往,又两度到汽车旅馆发生关系,但朱男后来坦承
,实际上已有女友后,她感到受骗,两人开始发生争执,朱男还到她家告知两人之事,害
她被母亲骂不检点,她深感委屈,因此提出告诉。
女店员母亲则证称,原本不认识朱男,但他某天突然登门道歉,表示曾和女儿酒后乱性,
但因为已经有女友,所以登门道歉。
一审法官勘验女店员录下与朱男吵架时的对话,内容为女方质问:“我们有发生关系吗?
你在说‘有’吗?”朱男则答:“有。”女店员再问:“醒来的时侯,我有没有问你说,
你不是承诺我说你不会碰我,可是你为什么还碰我?”朱男:“我们都喝酒了,好不好?
”女店员反问:“所以你喝酒,就可以跟我发生关系吗?”朱男答:“当然没有人说对,
这是我错的地方。”
女店员:“我一直都不同意喔!”朱男:“所以你要我怎么负责你说。”女店员:“你为
什么要跟我发生关系?我是你的发泄工具吗?”朱男:“这无论是什么,是一个冲动什么
也好,好不好?我至少不是把你当那种花几千块可以的小姐好不好?”
法官从录音对话中认定,朱男坦承因一时冲动,对女店员性侵得逞;朱男也曾对女店员母
亲表示“酒后乱性”,因此认定他捡尸性侵,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朱男3年6月。
朱男不服,认为女店员在事发3个月后才提告,期间未曾告诉密友或亲人,还继续与他发
生2次性关系,认为女方是分手报复,提起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认为,一般人遭到性侵的当下,不见得会立即告诉家人、或积极蒐集证据
、或报警提告,加上她本来就对朱男有好感,又事后朱男不断安抚,继而发生性关系,也
是有可能的事,就算双方后来交往,但这和第一次性关系是否出于自愿,并不相关。法官
认为,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仍判朱男3年6月。可上诉。(邓玉莹/台中报导)
备注:
是小三所以是性侵
如果不是小三,那就不是性侵
恩
这逻辑我不太懂
录音
感觉上这边就要下你套了
谁吵架会想到要录音的
认惹啦
就算是夫妻
只要抽插到一半
老婆突然说不要
你抽插来不及停
被录音了一样可以告性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