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小6生每天收费50元出借网络给同学的新闻,回忆起小学时的往事......
记得小二时,班上有同学带了两罐足球巧克力到班上,以一颗糖1块钱的价格卖给同学,结
果被别的同学家长发现,把她带到老师面前责罚,吓得我魂飞魄丧,觉得钱好像是很脏的
东西。
小学四年级,有同学家里是卖果干的,他只是把果干带来学校和我们分享,如果我们觉得
好吃,可以跟他订,他会帮我们买。结果,那位同学一样被老师斥责!
小学五年级时,有同学手上有漫画,以一天5块钱的价格借给同学看,还是很正向的漫画,
不是没营养的那种,最后那位同学一样被老师教训。
我不禁想,为何小学要禁止学生在校从事商业行为?学校不就是要教小孩赚钱的吗?
过去的那些同学,还有这次新闻的小6生,他们不偷不抢,也不是去卖淫、贩毒,在合法的
范围内,靠自己的头脑赚零用钱,为什么不?
再说,那些谴责的家长,有没想过为何小孩要向同学租借网络?他们有智慧型手机却没
有网络可用,怪谁?
请小学老师们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