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白锡铿
3.完整新闻标题: 他答应不碰、不捡尸、睡床下 通讯行女店员当真遭性侵
4.完整新闻内文:
朱姓男子向通讯行贩售小姐小苹(化名)购买手机,3年前约她到好乐廸KTV唱歌,小苹喝
了不少红酒,不胜酒力醉了,朱男趁机带她到摩铁性侵害,经被害人提告,朱男坦承与她
离开KTV之前,曾对她允诺不会拣尸、睡床下,但到摩铁后是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台中
高分院衣乘机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6月。可上诉。
被害人小苹证称“朱男是我之前卖手机的客人,他约我去吃热炒,后来又约我去唱歌,当
天是第一次跟他出去,我本来就对他有好印象,所以同意去唱歌。唱到凌晨,当时我喝醉
了在吐,眼睛睁不开,我听到被告打电话叫出租车要去汽车旅馆”。
“朱男扶我去搭电梯时,我有问了他2次不能捡尸,他说不会碰我,会在床下,我才同意
跟被告去汽车旅馆休息,我只记得他扶我到KTV大门后,我就没有意识了,隔天早上醒来
,他就睡在我旁边,我起来时全身是赤裸的,没有穿内裤,而且下体会痛”。
朱男坦承与小苹离开KTV之前,曾对她承诺不会捡尸,与她为性交行为,但否认乘机性交
犯行,辩称2人到摩铁后,也有亲吻、拥抱的动作,跟她表示要进行下一步,她当时是有
意识的,有点头,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形下发生性关系。
判决书指出,朱男于2015年11月间,购买手机商品而结识小苹,再2017年9月15日晚上,
邀她单独至彰化市好乐迪KTV唱歌。2人在KTV包厢内,饮用携带之红酒,迄至翌日凌晨,
小苹因不胜酒力,而在包厢内厕所呕吐,且无法自己行走。
朱见状,遂提议至汽车旅馆休息,待清醒再返家,小苹则要求朱“不能碰我、不可以捡尸
”,他加以允诺,她遂在他搀扶下,搭乘出租车至铁休憩。他趁机玷辱她。同日上午清醒
后,发觉身上一丝不挂,且下体有痛感,经质问他后,他坦承与她为性交行为,被害人报
警处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33854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