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骑车“拿起”手机罚1千!放在手机架使用是否违法...交警给答案
4.完整新闻内文:
许多驾驶人会趁停等红灯或塞车时,利用空档滑手机,若有不慎恐将发生交通事故,也因
此警方对此动作严格执法,无论是汽、机车驾驶,只要行驶于道路上“手持”手机,就会
予以重罚。有民众产生疑问,那机车族将手机置放于“手机架”使用,是否违法?对此,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指出,现行法规仅规范“手持”开罚,使用手机架则尚无法可罚。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第2项规定,“机车
驾驶人行驶于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
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新台币1000元罚锾”,汽车驾驶人则处
3000元罚缓。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进一步指出,驾驶人行驶于道路上,包括停等红灯或是待转时,以“
手持”方式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
驶安全的行为者,皆属违规行为,交通大队强调,只要驾驶期间“手持”手机,不论接触
时间长短,即使只拿起瞄一眼,都是违法。
不过上述法令,仅针对驾驶人“手持”手机开罚,若驾驶人将手机固定于手机架上使用,
目前是无法源依据可开罚;交通大队说,就算如此,驾驶人利用手机架将手机固定使用,
仍会造成分神、不专心,影响行车安全,若警方在路上看见不妥的使用行为,会进行善意
劝导,警政署也建议交通部修法。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也提到,只要驾驶人将汽、机车临停在适当地点,将车辆处于静止且
安全的状态,就算人还在车内没有熄火,在此情况使用手机则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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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3/1830198.htm#ixzz6aljuB3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