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吐槟榔汁在前女友身上 毒打后逼洗澡拍裸照抢金链
2020-10-13 14:16 联合报 /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林姓男子与姚姓女子在去年9月间分手后,隔没几天又以拿共同饲养的宠物用品为由
,邀姚女到住处交付尿布,但林趁姚女到场后,将姚女关在房间内谈判,还抢走姚女脖子上
的金项链,并将槟榔汁吐在姚女身上,持木棍殴打,并将姚女带到厕所内,强行以莲蓬头冲
湿后,强脱姚女内衣,拍摄裸照;台中地检署今侦结,依抢夺、强制、伤害、毁损等罪起诉
。
根据起诉书,林姓男子(34岁)原与姚姓女子是男女朋友,两人在去年9月4日分手,姚女在
同年月8日,将两人在交往时,共同饲养的宠物狗所使用的尿布,拿到龙井区林的住处交付
,林趁带姚女到房间时,强行将姚女关在房间内谈判,随后因不满姚女的回答,林扯下姚女
脖子的的金项链(价值约8000余元),并放到自己的口袋内。
林姓男子扯下金项链后,又把槟榔汁吐在姚女身上,并以徒手、持木棍的方式,攻击姚女,
造成姚女左额、后腰、双手臂、手指、小腿等部位有瘀伤,接着再强拖姚女到厕所内,以莲
蓬头冲湿姚女全身,并强脱姚女衣裤,仅留下运动内衣后,再拉扯内衣让姚女裸露胸部后,
拍摄裸照,期间也摔坏姚女手机,让姚女无法对外求援。
林犯行后又拘禁了姚女数小时后,因林有友人到访,发现姚女受伤,出言规劝林,林才放走
姚女,警方在去年9月8日深夜11时许上门查缉,当场查获林与抢夺得来的金链。
台中地检署今侦结,认定林涉伤害、毁损、抢夺、强制等罪,依法起诉,因犯意各别、行为
互殊,建请院方分论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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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素质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