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动辄34%!公设比居高不下真实原因曝光 竟

楼主: killerken (踢了肯)   2020-10-12 15:12:06
※ 引述《vava5566 (开心)》之铭言:
: 34%公设比无法可管 -> 让民众觉得这是乱象, 让民众觉得我多花了34%的钱在无用的空间
: 34%的公设里面,人命攸关,且必要的部分至少就占了25%了。
: 双逃生梯:消防法规白纸黑字一定要有
: 电梯间走道:该层住户均摊,没走道你怎去电梯?
: 大厅:没大厅你怎么回家?
公设比就是一个业者创造出来的名词,新闻就讲很清楚了法规上根本没有“公设比”
以前老公寓没有楼梯吗?没有走道吗?门打开是跳下来还是穿墙?
以前这些是必要成本,没有这些根本不可能卖给人住(大陆不讨论)
现在不是了,什么走道也算坪数公设,楼梯也算坪数
想尽办法把坪数撑大唬人,什么健身房游泳池,买下来后发现不开放的一堆
根本就是诈骗行为,还能为这种诈骗行为护航的我看不是业者,就是业者亲戚啦
作者: demimini (demimini)   2019-08-29 02:17:00
我偏偏要喊两声剧透剧透 怎么样
作者: joe2 (狗翰)   2019-10-12 15:12:00
你要不要再去翻一下建筑法规阿XD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0-10-12 15:13:00
以前的权状也有啊...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0-10-12 15:13:00
看来非业者亲戚的智商都堪虑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0-10-12 15:13:00
我也觉得为啥要分公有部分 公有部分设一个建筑法人就好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0-10-12 15:14:00
公设住户都有持分的 不然权状要记在哪?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0-10-12 15:14:00
责任义务都在建筑法人上面 然后委托管理公司维护这样那建筑法人的维护资金就来自管理费 这样才健全建筑法人一开始就登记为起造建商持有 一定情况下可移转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0-10-12 15:15:00
楼上说的才不好 等哪天法人被查封就好玩了
作者: joe2 (狗翰)   2020-10-12 15:15:00
走道跟楼梯不算面积,难道是小精灵盖给你的吗XD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0-10-12 15:16:00
不然建商他妈盖玩了跑掉倒掉了怎办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0-10-12 15:16:00
建商破产 你各位全部给我用爬的回家
作者: joe2 (狗翰)   2020-10-12 15:16:00
吃米不知米价 至少也要知道米是什么味道吧XD
作者: joe2 (狗翰)   2020-10-12 15:17:00
你们通通搞错问题了 问题是房价拿么高~ 你打工薪水太低该怎么办?
作者: vava5566 (发发5566)   2020-10-12 15:17:00
就是共用部分,既然共用有可能免费?
作者: alice1967 (kimos)   2020-10-12 15:28:00
很多大楼健身房游泳池不开放是住户决议,电费维护花钱
作者: NotOtaku (闲~~)   2020-10-12 15:43:00
你错了,护航的都是立委诸公,因为他们都有建设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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