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局花酒案惩处是升是降?铨叙部:不算降
中时 周毓翔
农委会水保局台中分局官员涉喝花酒案,台北、台中分局长因督导不周遭惩处调职,却被媒
体披露实际上“不降反升”,日前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说实质上就是降调处分。对此,国民
党立委郑丽文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铨叙部长周志宏,这两人到底是升还是降?周志宏
表示,不算是降。
对于水保局官员调职到底算升迁还是降级?至今各部会诠释不同,农委会主委陈吉仲日前到
立院备询时,先是受访时呛媒体“不符事实”,接着在委员会备询时又定调“是平调”;但
政院又称这实质上就是降调处分,是升是降众说纷纭。
郑丽文今天质询铨叙部,水保局花酒案其台北、台中分局长因督导不周遭调职惩处,却被质
疑“不升反降”,主要是因为水保局长本来是十至十一职等,却被调回总局担任十一职等“
组长”,这样到底算升迁还是降级?
周志宏表示,单就职等来看的话,最高职等都是十一,一般会以为单列十一职等比较高,但
还要看他们升迁序列,但因为分局长本身属于免经甄审,没列入升迁序列,还要看过去职务
调动状况。郑丽文追问,但就这案子来看,能算是“降”吗?周志宏坦言,“不算是降。”
郑丽文批评,这连农委会内部也看不下去,督导不周要负起责任,惩处却没有降职,要负责
应该是降为十至十一职等中的非主管职才对,怎么会是升迁序列更高的主管职呢?让人感觉
就是有升官,这难道不是负面示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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