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父母
已检举
看他们敢不敢再剥削童工
搞不好还没给薪水咧
以后再压榨孝亲费
整个无本赚钱
有个坏榜样
※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铭言:
: 劳基法44条:
: 十五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受雇从事工作者,为童工。童工及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
: 不得从事危险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 劳基法45条:
: 雇主不得雇用未满十五岁之人从事工作。但国民中学毕业或经主管机关认
: 定其工作性质及环境无碍其身心健康而许可者,不在此限。
: 以下节录自三立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28777
: 一开始4岁的语晨10几个碗要花半个小时才收好,他不厌其烦慢慢教,让女儿跟着他做,
: 到现在9岁了,收碗速度超迅速,小脑袋瓜比他还清楚。
: 一堆低能儿把帮忙家里跟雇用混为一谈
: 整天靠北政府不劳检殊不知自己就是最大惯老板
: 要培养小孩独立性可以用其他办法
: 这种明目张胆利用小孩压低人工成本真的很不可取
: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