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有没有决心要施政啦
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我们政府很有钱的
譬如几个政策
第一
孩子政府帮你养
婴儿到高中毕业前所有的学费开销都由政府负担
育儿津贴辅助到七岁
孩子就学后会有个人帐户 每个月政府发放零用钱给小孩
小孩的医疗保险全免
第二
房子政府帮你买
孩子满月送好礼
凡是有孩子满月的家庭
政府就送社会住宅的三房房型头款部分
并且余额部分享有前10年零利率优惠
*此社会住宅不可买卖继承
第三
单身惩罚
凡成年男女非在学身分的
没有成婚
健保税额要三倍
所得税制三倍
健保自付额要30%
然后全部都得成为征召军人服役两年
退役后每年要参加两个月的教召
直到成婚有有小孩
可以用扶养理由免疫
很简单 人家养小孩增产报国
你不生就用肉体报国吧
这个适用20-30岁之间
第四
30岁时会强制单身对象配对
你可以拒绝
且可以拒绝到35岁
这期间适用第三条
35岁后还是单身膝下无子
就取消掉国民权利 譬如投票 参政等权利
但是义务还是得尽
并在身分証上标注
贱民
嗯
我觉得非常好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