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检察体系的黑暗面
这个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有把不起诉书贴出来
大家看到内容才知道检察官逻辑及推论的离谱之处
多的是这种乱写还没有人知道就被用不起诉结掉的案件
反正不起诉不会公告出来
一般人上网也查不到
只有当事人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输掉的结果
虽然不起诉后还可以借由再议及交付审判来救济
但再议常常会有官官相护的情况
上级直接引用不起诉书的理由来驳回再议的情况相当常见
翻盘机率差不多仅一、二成
更不用说交付审判(仍非进入开庭审理的状态)翻盘的成功率连1%都不到
不少人根本就在检察官这关就吃闷亏
连让法官审理的机会都没有
有相关经验的被害人就知道这有多呕
尤其不要小看检察官想减少案件量
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
今天看别人吃闷亏可能觉得不关自己的事
就不要改天自己也面临这种状况
平常大家可以骂恐龙法官
就是因为判决是非常公开透明的
写得好不好、推论有没有道理都可接受检验
但不起诉书呢?
在看不到内容的情况下你连能不能骂恐龙检察官都没机会啊
https://bit.ly/2IbXc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