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断头无罪被撤销 高院更一审认定逆子“故意”杀母裁定羁押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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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桃园梁姓男子前年10月持刀砍杀母亲37刀,剁下母亲头颅从12
楼丢到社区1楼中庭,一审判无期徒刑,高等法院今年8月大逆转改判无罪,引发舆论譁然
,遭最高法院火速将全案撤销发回更审,由于梁男正因另犯伤害案在监执行拘役,将于本
月13日出狱,高院更一审合议庭为防出现“漏接”情况,今紧急开庭讯问梁,认定梁男“
故意”杀害母亲、有逃亡之虞,当庭裁定将他羁押,自本月13日起算,为期3个月。
35岁的梁男在2018年10月18日晚间施用毒品后突然抓狂,拿刀朝67岁母亲猛砍,再斩下头
颅抛下楼;桃园地院认为他行凶时辨识能力降低,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无期徒刑
,但高院认为他杀人时因吸毒导致无辨识能力,改判无罪。
案发后即遭羁押的梁男,在高院判无罪并责付给桃园卫生局后,桃园地检紧急拦截,以另
涉的伤人案发监55天,下周10月13日将出狱。
高检署不服判决梁男无罪,9月上诉最高法院,请求撤销无罪判决;最高法院上月18日分
案后,仅花11天审结,认为梁“何时”吸食卡西酮致作用最强,高院未传唤鉴定机关厘清
,调查证据职责未尽及理由欠备,上月29日撤销发回更审。
由于二审无罪判决已被最高法院撤销,案件审判回到第一审的无期徒刑状态,但“强制处
分”具有持续性,高院更一审考量梁男的拘役刑期将于本月13日期满,为避免出现司法空
窗期,临时决定今上午提讯梁男出庭讯问,再由合议庭尽速重新做出强制处分必要性的认
定。
如果不是另一起伤人案关55天 8月早就在家凉到现在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