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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台南市环保局“工业用地可否使用炉碴产品 请看清楚工业局之法令”
10月7日针对台南学甲炉碴案以“黄伟哲市长 你错了”为题召开记者会,指出工业局公文
白纸黑字叙明“炉碴再利用用途自2010.8.6公告后6个月生效,无论农业用地或工业用地
,皆不得以电弧炉炼钢炉碴(石)作为填地材料”,但台南环保局一再认为“炉碴可使用于
工业用地”的认知是曲解法令。台南市环保局后以“工业用地可否使用炉碴产品 请看清
楚工业局之法令”新闻稿回应,对此,稍早我透过直播方式和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
说明,并以书面回应如下:
一、学甲工业区能否使用经适当处理之炉碴产品?
此命题本身就有问题!因根据二次现勘所见地表的不锈钢炉石粉等炉碴,以其粒径来看,
并非符合“经适当处理之炉碴产品”的样态,应非合格的粒料,且台南环保局未经开挖,
如何判断认定该区填埋物是“经适当处理之炉碴产品”?
二、并非不得使用于工业用地?
https://i.imgur.com/drN2I9w.jpg
依工业局2020.9.26公文,略以“炉碴再利用用途自99.8.6公告后6个月生效,无论农业用
地或工业用地,皆不得以电弧炉炼钢炉碴(石)作为填地材料。”明确表示遭控的工业用地
遭大面积填埋炉碴是不符合再利用用途的,台南环保局为何要强词夺理?
三、可作为机场、道路、人行道、货柜场或停车场之铺面工程基底层级配粒料原料?
https://i.imgur.com/Yvdjjzt.jpg
1. 请问台南环保局,这几处工业用地填埋炉碴是要做为机场?道路?人行道?货柜场还
是停车场之铺面?环保局要帮明祥馨用哪一种用途解套?
2. 依2010.8.6公告的电弧炉炼钢炉(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作为铺面工程基底层级配粒料
原料“不得有直接接触土壤”致生与其混合改变土壤性质之再利用用途。退一万步言,就
算这些填埋物是可作为铺面工程基底层级配粒料原料,请问台南环保局,有确认过这些炉
碴是否直接接触土壤?是否符合“不得有直接接触土壤”规定?有用其他工程材料隔离吗
?一直不开挖如何确定?且经环团以XRF快速筛选检测重金属发现铬浓度超高,恐已发生
改变土壤性质之不当后果,为何不采样确认与炉碴接触的土壤是否受到污染。
四、炉碴产品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该产品之相关使用规定,即合于法令规定
请问台南环保局,有确定过该批填埋物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炉碴再利用产品吗?这几处
填埋物有符合再利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规定吗?真的合乎法定规定?这些填埋的炉碴或不锈
钢炉石粉就算是再生粒料,是合格的粒料吗?台南环保局怎不说清楚讲明白?说法真站得
住脚?
五、将由经济部认定后再依法办理,并无曲解法令?
无论是再利用产品或废弃物的弃置案,填埋物究系再利用产品或废弃物的认定权责在环保
单位,怎会一再推托给无稽查执法权力的经济部呢?再者,认定再利用产品或废弃物很难
吗?环保局没有能力自行认定?可找工业局共同会勘,为何迟不办理会勘处理呢?
六、炉碴使用时间点及用途之适法性仍有疑虑?
从Google Earth和农林航测所图资,即可发现填埋时间点均在修法后,请台南环保局不要
只会用眼睛目测办案,善用历年图资协助尽速厘清明祥馨使用炉碴填埋工业用地的时间点
,不要只用眼睛目测办案。
学甲炉碴填埋时间轴:https://i.imgur.com/ErRaV0A.jpg
七、同日前往采样7个炉碴产品,经TCLP、重金属及pH值结果均未超标 土壤和地下水呢?
1.台南环保局以公文回复有事无法出席9月26日联合会勘,却自行在同日前往采样是
什么意思?自行采样而不愿意跟环团、环保署、工业局会同现勘、公开透明地采样?为何
要偷偷采样不公开?是要精挑细选采样点吗?
2.不应只采样炉碴产品,也不能只验TCLP,而应检测重金属全量,就算TCLP未超标,
也仅代表该填埋物非属“有害”事业废弃物,应再采样检测跟炉碴等填埋物接触面的土壤
,及周遭地下水质,以确认这些潜在污染场址的土壤及地下水是否遭受污染。
八、未回应为何检举一年多到最近才处理?
李新进里长去年4月即向市府检举多笔农地和工业用地遭填埋炉碴,台南环保局却迟迟未
积极调查,还屡次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为明祥馨开脱,实非环保单位所应为。
最后强调,炉碴乱埋案件不分蓝绿在多个县市都有发生,一再追查后壁和学甲炉碴案是希
望台南环保局积极处理,并将此调查侦办经验分享提供给全国其他县市和检调参采,让大
家一起揪出不法,把不肖业者绳之以法,使之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