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时遭性侵身心受创 15年后打开心结将狼表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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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女子A女在年仅8岁时,遭大她20岁的表哥B男指侵,A女将此事
深藏心中,身心状况却出了问题,国小、国中时有自伤行为,直到15年后,与母亲聊天时
,终于打开心结,情绪崩溃地说出此事,新北地院审理后,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行
为罪,判处B男3年2月徒刑。
本案发生于2004年间,B男趁与A女独处之际,伸出狼爪指侵,事后再威胁她不准告知家人
。
A女不敢张扬、将此事深藏心中,身心状况却出了问题,国小、国中就有自伤行为,面对
母亲询问,她也没有勇气说出,其母则以为是叛逆行为。
A女逐渐成长后,仍没有向任何人提及此事,一方面是害怕被笑、很丢脸,另一方面则是
顾及家族亲戚和谐,直到去年间,A女与母亲聊天时,终于打开心结,情绪崩溃地说出此
事并与母亲抱头痛哭。
B男仅承认有趁A女不注意时摸她胸部,否认指侵,不过,合议庭认为,A女对重要情节证
述大致相符,若非身历其境,显难凭空杜撰如此详尽过程,且B男不否认曾不当触摸A女,
更足见她的指述,并非虚妄之词。
不仅如此,A女母亲亦还原发现经过及女儿当时激动的情绪反应等,她还指证,B男事后面
对质问有坦言:“舅妈,歹势,我对妹妹做那些事情”。
合议庭最终判定B男有罪,斥责他罔顾人伦,对A女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犯后否认犯行、未
和解赔偿,判刑3年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