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冲撞体制比较酷
法律人很爱享受改变世界、掌握权力的感觉
你看物理界虽然也常常就假说辩论
但大家还是努力的去证明而不是摆出“拎北就是100%对的,谁都不准辩”的态度
法律界不一样啦
那些大学者认为什么就是什么
还会瞧不起实务界呢
当学说有冲突的时候也是互相看不起
如果教授采甲说
你是他学生作答时用乙说
哪怕乙说是通说+实务
一样给你低分
现在死刑是法律界最大议题
谁能干掉这个法律谁就是英雄、名留青史
法律人在辩论这个议题的时候手法也一样
“人没有权力杀人,政府也没有”
“生命权不应该被剥夺”
“人性尊严”
“死刑不可逆”
“误判怎么办?”
“死刑无助降低犯罪率”(这点早就被攻破了)
都是喊口号式、教条式的呐喊
反正有喊有赢
法律界的信条你不喊你就是异类、该被冲撞的老顽固
大概是这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