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20-10-06 17:17:09ok啊
对共匪本来就不用客气
全世界就共匪整天对我们喊打喊杀
扯我们外交后腿或用军事力量恐吓我们
修这法反击刚好而已
为共匪做事还不用付出代价吗?
罚个钱算很轻了
而且我觉得上限应该拉到1千万而不是10万
修法草案,我个人的理解如下
中华民国国民
不可以帮共匪(包括港澳)集团进行下面两种内容的宣传:
1.违反中华民国国家认同
2.配合共匪集团的统战工作
↑ok啊
一般正常的台湾人根本不会被这条处罚
按这草案条文来看
就算你公开表示支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来统治台湾都行
都不会被这条处罚
只要你不是为了要帮共匪集团宣传而说那些话
你是基于个人言论自由
国家如果要处罚你
是国家要举证
证明你是为了帮共匪宣传而讲那些话
↑所以处罚很对啊
那谁会被罚?
大拉拉公开配合共匪统战活动
或甚至直接在共匪统战活动中出现
一看就知道是在帮共匪宣传
诸如此类的
↑这样还不能罚的话也太扯了吧?
结论:
新闻说草案“违反国家认同”的定义不明
我是觉得莫名其妙
因为重点是:
“是否基于帮共匪而进行那些违反中华民国认同的宣传”啊
要针对条文写法多讨论也没问题
总之大方向ok